核工业北京化 (略) :
你单位《关于审查〈地浸采铀科研创新基地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拟依托宝龙山铀矿床建设地浸采铀科研创新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井场开拓试验设施、 (略) 理试验设施及配套设施等。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部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开挖作业,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围挡等防尘措施,施工剥离的表层土应单独堆存,用于环境恢复。
(二)切实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各抽注单元的抽液量应大于注液量,边界抽注单元的抽液量至少应超过注液量0.5%。
(三)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将监测 (略) , (略) 会公开。
(四)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加强对管道和阀门的运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我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协同华北核与辐 (略) ,负责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 (略) 华北核与辐 (略) 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并按照规定接受其监督检查。
(略)
2022年6月13日
( (略) 会公开)
抄送: (略) , (略) 华北核与辐 (略) 、核 (略)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中核第四 (略) 。
(略) 办公厅2022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