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关于鱼台县山泽通养殖场年存栏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关于鱼台县山泽通养殖场年存栏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鱼台县山泽通养殖场年存栏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 点击查看>>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鱼台县山泽通养殖场年存栏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 济宁市鱼台县王庙镇林庄村东北600米 | 鱼台县山泽通养殖场 | 山东 (略) | 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保育育肥一体化猪舍9栋,配套建设饲料塔、 (略) 理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4000头,出栏8000头。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堆粪棚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堆粪棚恶臭气体经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沼气引入净化单元(脱水、脱硫等)处理后用于沼气发电,燃烧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楼顶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沼气燃烧废气参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执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猪舍、养 (略) 理站的恶臭等。项目应合理设计猪舍、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黑膜厌氧塘密闭设置后废气通过管道送沼气发电设施;厂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表7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粪分离废水、生物除臭塔更换废水、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 (略) 理后(其中餐饮废水先 (略) 理),与其余 (略) (略) 理系统(处理工艺: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塘+好氧)处理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畜禽 (略) 理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0)要求后,用作肥料还田。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减震、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 ≤50dB(A))。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粪渣、沼渣外售 (略) ,病死猪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病死 (略) 处理,硫及废脱硫剂、废 (略) 家回收,医疗消毒废物委托 (略) 理,浮油渣和废油脂委托具有餐厨垃圾收运特许经营权 (略) 理;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病死猪执行《病死及病害 (略) 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 (略) )相关要求。 (五)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SO2≤0.0002t/a、NOx≤0.006t/a、颗粒物≤0.0004t/a。 (六)评价范围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敏感目标。项目不在鱼台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 (略) 有污染源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七)加强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养殖场应加强管理,定期对养殖区、黑膜厌氧塘、管线等进行检查;严禁火源进入治污区,电器装置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执行严格的猪舍卫生消毒制度,做好猪的检疫工作,病死猪严格按照防 (略) 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黑膜厌氧塘兼做事故池(3500m3),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鱼台县山泽通养殖场年存栏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7日-2022年6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 点击查看>>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鱼台县山泽通养殖场年存栏4000头生猪养殖项目 | 济宁市鱼台县王庙镇林庄村东北600米 | 鱼台县山泽通养殖场 | 山东 (略) | 总投资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保育育肥一体化猪舍9栋,配套建设饲料塔、 (略) 理区、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4000头,出栏8000头。 |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堆粪棚恶臭、沼气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堆粪棚恶臭气体经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沼气引入净化单元(脱水、脱硫等)处理后用于沼气发电,燃烧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 (略) 理后通过高于建筑物楼顶1.5m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沼气燃烧废气参考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执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猪舍、养 (略) 理站的恶臭等。项目应合理设计猪舍、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黑膜厌氧塘密闭设置后废气通过管道送沼气发电设施;厂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表7标准要求。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粪分离废水、生物除臭塔更换废水、生活污水等。生活污水 (略) 理后(其中餐饮废水先 (略) 理),与其余 (略) (略) 理系统(处理工艺:固液分离+黑膜厌氧塘+好氧)处理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畜禽 (略) 理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8)、《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点击查看>> -2010)要求后,用作肥料还田。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采取减震、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 ≤50dB(A))。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粪渣、沼渣外售 (略) ,病死猪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病死 (略) 处理,硫及废脱硫剂、废 (略) 家回收,医疗消毒废物委托 (略) 理,浮油渣和废油脂委托具有餐厨垃圾收运特许经营权 (略) 理;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病死猪执行《病死及病害 (略) 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 (略) )相关要求。 (五)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SO2≤0.0002t/a、NOx≤0.006t/a、颗粒物≤0.0004t/a。 (六)评价范围内没有重点文物、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等敏感目标。项目不在鱼台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内, (略) 有污染源计算结果,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七)加强监管,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存场,并设立标志牌。完善覆盖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的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公开。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及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开。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养殖场应加强管理,定期对养殖区、黑膜厌氧塘、管线等进行检查;严禁火源进入治污区,电器装置满足防火防爆要求;执行严格的猪舍卫生消毒制度,做好猪的检疫工作,病死猪严格按照防 (略) 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三级防控体系,黑膜厌氧塘兼做事故池(3500m3),确保事故废水和物料不外排;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九)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在施工期间应按照各项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工作,并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段。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十)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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