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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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用农产品和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一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辉南县市 (略) 对全县范围内普通食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共抽取普通食品26批次,采样地点为超市、食用农产品经销店、餐饮服务单位等。

   抽检依据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点击查看>> -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NY/T 1512-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绿色食品 生面食、米粉制品》,QB/T 136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红烧猪肉类罐头》,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LS/T 3240-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汤圆用水磨白糯米粉》,GB/T 点击查看>> -2017《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猪肉糜类罐头》,GB/T 点击查看>> -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糕点通则》,LS/T 3212-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挂面》,QB/T 1375-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鱼类罐头》,GB/T 点击查看>> -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面包》,GB/T 点击查看>>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玉米粉》,GB/T 点击查看>>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米》,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相关要求。

  检验项目包含苯 点击查看>> 酸、山梨酸、过氧化值、酸价、铅、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三氯 点击查看>> 烷、余氯等。

  截至目前, (略) 合格,详见附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点击查看>>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辉南县市 (略) 2022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一期)

   辉南县市 (略)

   2022年6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辉南县市 (略) 对全县范围内普通食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共抽取普通食品26批次,采样地点为超市、食用农产品经销店、餐饮服务单位等。

   抽检依据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点击查看>> -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NY/T 1512-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绿色食品 生面食、米粉制品》,QB/T 136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红烧猪肉类罐头》,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LS/T 3240-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汤圆用水磨白糯米粉》,GB/T 点击查看>> -2017《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猪肉糜类罐头》,GB/T 点击查看>> -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糕点通则》,LS/T 3212-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 挂面》,QB/T 1375-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鱼类罐头》,GB/T 点击查看>> -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面包》,GB/T 点击查看>>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玉米粉》,GB/T 点击查看>> -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小米》,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相关要求。

  检验项目包含苯 点击查看>> 酸、山梨酸、过氧化值、酸价、铅、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三氯 点击查看>> 烷、余氯等。

  截至目前, (略) 合格,详见附件。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点击查看>> 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1:辉南县市 (略) 2022普通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第一期)

   辉南县市 (略)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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