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5日—2022年6月17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5日—2022年6月17日期间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 (略) 年产5000吨阴极电泳涂料(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2〕3号 | 2022年6月15日 | (略) 年产5000吨阴极电泳涂料(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审查意见-6.15 |
公告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 (略) 年产5000吨阴极电泳涂料(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湖环建〔2022〕3号 | 2022年6月15日 | (略) 年产5000吨阴极电泳涂料(水性涂料)生产线项目审查意见-6.15 |
公告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8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湖州南太湖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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