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公安局5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标段)-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贺兰县公安局5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标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 (略) :2022NCZ(YC) 点击查看>>

(略) :GTHY-2022-HW-025

项目名称: (略) 5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一标段预算金额(元):¥1,308, 点击查看>>

一标段最高限价(元):¥1,308, 点击查看>>

二标段预算金额(元):¥340, 点击查看>>

二标段最高限价(元):¥340,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财规发〔2021〕2号);

(2)《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 ;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

(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 (略) 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 (略) 以 2019 (略) 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略) (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发布的清单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 (略) 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 (略)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再次进入网页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继续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8日至2022年06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 下载;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 (略) C区7楼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 (略)

联系人:汪丽华

联系方式:09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7号财税大楼后二楼

联系方式:095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艳

电话:0951-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 (略)

2022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 (略) :2022NCZ(YC) 点击查看>>

(略) :GTHY-2022-HW-025

项目名称: (略) 5G执法记录仪及执法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一标段预算金额(元):¥1,308, 点击查看>>

一标段最高限价(元):¥1,308, 点击查看>>

二标段预算金额(元):¥340, 点击查看>>

二标段最高限价(元):¥340,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宁财规发〔2021〕2号);

(2)《 (略) 、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 ;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

(4)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 (略) 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 (略) 以 2019 (略) 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略) (略)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发布的清单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 (略) 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 (略)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再次进入网页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继续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8日至2022年06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 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公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 下载;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公 (略) C区7楼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宁夏银川市贺 (略)

联系人:汪丽华

联系方式:09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7号财税大楼后二楼

联系方式:095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艳

电话:0951-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 (略)

2022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