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批皋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二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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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批皋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二批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结果的公示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条例》、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皋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要求,2022年,皋兰县文体 (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四批皋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通过普查遴选、挖掘整理和推荐申报工作,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一致论证评审,拟将皋兰高架狮子等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详见附件)列入第四批皋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杨钦苗等33人拟推荐为皋兰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并通过2022年6月6日皋兰县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自 (略) 会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结束,共7天(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皋兰县文体 (略) 进行联系。

地址:皋兰县 (略) 1号

联系人:姚桂芳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皋兰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doc

2、皋兰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doc


皋兰县文体 (略)

2022年6月20日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根据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条例》、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皋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要求,2022年,皋兰县文体 (略)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四批皋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工作。通过普查遴选、挖掘整理和推荐申报工作,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一致论证评审,拟将皋兰高架狮子等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详见附件)列入第四批皋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杨钦苗等33人拟推荐为皋兰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详见附件),并通过2022年6月6日皋兰县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自 (略) 会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结束,共7天(含法定节假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皋兰县文体 (略) 进行联系。

地址:皋兰县 (略) 1号

联系人:姚桂芳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附件:1、皋兰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doc

2、皋兰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doc


皋兰县文体 (略)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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