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通用电气水电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风电定子线圈生产线新增两台固化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通用电气水电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风电定子线圈生产线新增两台固化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传 真:02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 (略) (略) A区四 (略) ( 点击查看>>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通用电气水电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风电定子线圈生产线新增两台固化炉项目 | 通用电气水电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天津空港 (略) (略) | 联合泰泽 (略) | 对在建的风电定子线圈生产线固化工序进行改建,新增两台固化炉,用于风电定子线圈生产项目VPI浸渍后的固化工序。本项目新建成后风电定子线圈生产产能不增加,风电定子线圈产能仍为120台/年。项目总投资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及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等。 | (一)项目运营期固化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新增一套“制冷单元+前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略) 理,最终通过一根新增不低于18米高排气筒P1排放。其中,TRVOC、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非 点击查看>> 烷 (略) 房外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二)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三) (略) 噪声源,固化炉、风机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 (略) 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 (略) 理。 (略) 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五)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六)在运营中须按有 (略) 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2年6月21日-6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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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气水电设备(中国)有限公司风电定子线圈生产线新增两台固化炉项目 | 通用电气水电设备(中国)有限公司 | 天津空港 (略) (略) | 联合泰泽 (略) | 对在建的风电定子线圈生产线固化工序进行改建,新增两台固化炉,用于风电定子线圈生产项目VPI浸渍后的固化工序。本项目新建成后风电定子线圈生产产能不增加,风电定子线圈产能仍为120台/年。项目总投资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治理及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等。 | (一)项目运营期固化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新增一套“制冷单元+前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略) 理,最终通过一根新增不低于18米高排气筒P1排放。其中,TRVOC、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的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非 点击查看>> 烷 (略) 房外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略) 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二)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三) (略) 噪声源,固化炉、风机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 (略) 规范化设置,分类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 (略) 理。 (略) 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五)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六)在运营中须按有 (略) 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 - | 2022年6月21日-6月2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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