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邦龙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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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 (略)
建设地点东莞市 (略) (略) (略) 2号一楼
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 (略) ,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东莞市 (略) (略) (略) 2号一楼(北纬22°47" 点击查看>> ",东经114°2"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从事玩偶玩具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700m2,建筑面积6000m2。项目主要从事玩偶玩具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玩偶玩具30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破碎工序产生少量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点胶、贴合工序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和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二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其中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废气收集到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点胶、贴合废气收集到的VOCs,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项目少量未经集气罩收集到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废气(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厂界外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表6现有 (略) 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工序产生废气(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点胶、贴合工序产生废气(VOCs)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点胶、贴合工序产生废气(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收集到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 (略) 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工件在进行喷砂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喷砂设备为密闭设备,设备内配套有布袋对喷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并回用于生产,但仍有少量粉尘外逸,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喷砂粉尘(颗粒物) (略) 界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塘 (略) (略) 理后排入石马河,对石马河的水质影响不大。 (略) 理后, (略) 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项目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经 (略) 处理;废胶水罐、废切削油、废切削油罐、含切削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在三个 (略) (略) 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在市政排污 (略) 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6-21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未分析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 (略) )的相符性。4.VOCs物料遗漏胶水,胶水VOCs含量不明确,附件胶水检测报告不完整,缺少检测结果页。5.水平衡图中冷却水补充循环水量。6.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遗漏烘烤时间,注塑温度与前文原辅材料表不一致。7.《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未更新。8.未分析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点胶、贴合工序作业时间及产生速率。9. (略) 界和出租屋距离与敏感点分布图中不一致,未在相应楼层的车间平面布置图中相应标识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暂存间。10.附图7项目50米、500米 (略) 界轮廓为基础向外延伸的包络线图。11. (略) (略) 、3楼北面现状照片。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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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 (略)
建设地点东莞市 (略) (略) (略) 2号一楼
建设单位东莞市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 (略)
项目概况东莞市 (略) ,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位于东莞市 (略) (略) (略) 2号一楼(北纬22°47" 点击查看>> ",东经114°2" 点击查看>> "),项目主要从事玩偶玩具的加工生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2700m2,建筑面积6000m2。项目主要从事玩偶玩具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玩偶玩具300万个/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破碎工序产生少量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点胶、贴合工序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和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收集后经“活性炭+活性炭二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其中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废气收集到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点胶、贴合废气收集到的VOCs,处理后排放浓度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项目少量未经集气罩收集到的有机废气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废气(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厂界外无组织排放未超过《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表6现有 (略) 界无组织排放限值,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工序产生废气(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点胶、贴合工序产生废气(VOCs)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点胶、贴合工序产生废气(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收集到的恶臭废气其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略) 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 (略) 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工件在进行喷砂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项目喷砂设备为密闭设备,设备内配套有布袋对喷砂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并回用于生产,但仍有少量粉尘外逸,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喷砂粉尘(颗粒物) (略) 界浓度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塘 (略) (略) 理后排入石马河,对石马河的水质影响不大。 (略) 理后, (略) 房的隔声以及距离的衰减,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对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能够保证项目边界贡献值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项目废包装材料、硅胶边角料、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经 (略) 处理;废胶水罐、废切削油、废切削油罐、含切削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活性炭经分类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在三个 (略) (略) 的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建设,并在市政排污 (略) 区门口的三个月内完成接驳管道。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2022-06-21
联系人东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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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1.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的相符性分析不到位。3.未分析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 (略) )的相符性。4.VOCs物料遗漏胶水,胶水VOCs含量不明确,附件胶水检测报告不完整,缺少检测结果页。5.水平衡图中冷却水补充循环水量。6.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遗漏烘烤时间,注塑温度与前文原辅材料表不一致。7.《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未更新。8.未分析压片、油压成型、烘烤、注塑、点胶、贴合工序作业时间及产生速率。9. (略) 界和出租屋距离与敏感点分布图中不一致,未在相应楼层的车间平面布置图中相应标识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暂存间。10.附图7项目50米、500米 (略) 界轮廓为基础向外延伸的包络线图。11. (略) (略) 、3楼北面现状照片。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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