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2)建设单位: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3)项目性质:新建

(4)行业类别:水污染治理N7721

(5)项目投资:总投资1783万元

(6)建设地点:黎阳镇率水河流域

(7)建设内容及规模:(1)汪塘圩生态湿地建设。总建设规模约163亩, (略) 近自然湿地、一处表流湿地、一处复合湿地、五条氮磷拦截沟、生态管护步道及附属设施。(2)派溪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总建设规模约38亩,主要建设生态框格花木护岸、一条氮磷拦截沟、岸坡绿化及生态管护步道等。(3)三门呈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总建设规模约34亩, (略) 生态塘、生态管护步道、一座生态岛及岸坡绿化等。

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环 (略)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alwb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前往黎阳镇人民政府查阅,或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59-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环 (略) (略)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黎阳镇率水河周边居民、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ujo0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自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2022年6月21日

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2)建设单位: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3)项目性质:新建

(4)行业类别:水污染治理N7721

(5)项目投资:总投资1783万元

(6)建设地点:黎阳镇率水河流域

(7)建设内容及规模:(1)汪塘圩生态湿地建设。总建设规模约163亩, (略) 近自然湿地、一处表流湿地、一处复合湿地、五条氮磷拦截沟、生态管护步道及附属设施。(2)派溪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总建设规模约38亩,主要建设生态框格花木护岸、一条氮磷拦截沟、岸坡绿化及生态管护步道等。(3)三门呈河滨生态缓冲带建设。总建设规模约34亩, (略) 生态塘、生态管护步道、一座生态岛及岸坡绿化等。

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委托安徽环 (略) (略) 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公示: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率水流域(黎阳镇段)河滨缓冲带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alwb

公众若要查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前往黎阳镇人民政府查阅,或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屯溪区黎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59- 点击查看>>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环 (略) (略)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1-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黎阳镇率水河周边居民、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

3、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链接:https:/ 点击查看>> 提取码:ujo0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公示期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自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2022年6月2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