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宝环审[2022]11号关于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石河应急抢险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双宝环审[2022]11号关于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石河应急抢险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宝清县宝晟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石河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将该项目审批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石河城区段左堤,城 (略) 桩号 0-303~5+540;上堤引道 16 处,迎水侧 (略) 0-303~3+390、3+880~5+400;背 (略) 0-303~5+540,左堤桥梁 (略) 0+500。项目穿越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工程内容包 (略) 长 5.703km,上 (略) ,城区左堤迎、背水侧护坡长 点击查看>> km,10m长农道桥1座;其中保护区内的工程内 (略) (桩号 3+277~5+540)2.263km, (略) ,城区左堤迎、背水侧护坡长5.863km。该项目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万元。
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地点、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环评报告表评价内容较全面,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可以做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及营运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期:
1、土石方工程以及砂土等散体材料储料场应做好防护工作,在桥梁建筑物工程施工区外侧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的运输、 (略) 苫盖等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项目使 (略) 从市场购买商业沥青混凝土拉运至现场摊铺,不在施工现场 (略) 。施工期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2、项目无涉水工程,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与机械冲洗废水,施工废水静置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农道桥建设采用钻孔桩基础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含泥废水,此部分废水采用水槽收集的方 (略) 理,禁止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把排放噪声强度大的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施工过程中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置隔声或消音装置。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的要求;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略) (略) 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 (略) 门指 (略) 理;
5、项目穿越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为确保将项目影响降到最低,项目临时工程均布设在保护区范围之外。应明确对主体工程、取土场等临时占地表土层剥离、临时堆放方案及其水土流失预防措施设计, (略) 应满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政办规〔2021〕 (略) )文件要求;
(二)运营期: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双鸭山市宝清县宝石河城区段左堤防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产生,通过本次工程实施,引排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病险建筑物得到重建,达到防洪设计标准,改善了工程区域的引排水条件,增加河坡防护面积,河道水系沟通顺畅、河岸水土流失减少,河流沿线生态环境将得到很大的改善。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宝清县生态环境保 (略) 负责做好该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宝清县宝晟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宝清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宝石河 (略)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将该项目审批意见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石河城区段左堤,城 (略) 桩号 0-303~5+540;上堤引道 16 处,迎水侧 (略) 0-303~3+390、3+880~5+400;背 (略) 0-303~5+540,左堤桥梁 (略) 0+500。项目穿越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工程内容包 (略) 长 5.703km,上 (略) ,城区左堤迎、背水侧护坡长 点击查看>> km,10m长农道桥1座;其中保护区内的工程内 (略) (桩号 3+277~5+540)2.263km, (略) ,城区左堤迎、背水侧护坡长5.863km。该项目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万元。
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地点、规模、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该环评报告表评价内容较全面,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可以做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在建设及营运期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期:
1、土石方工程以及砂土等散体材料储料场应做好防护工作,在桥梁建筑物工程施工区外侧设置围挡、洒水抑尘,物料的运输、 (略) 苫盖等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项目使 (略) 从市场购买商业沥青混凝土拉运至现场摊铺,不在施工现场 (略) 。施工期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2、项目无涉水工程,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与机械冲洗废水,施工废水静置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农道桥建设采用钻孔桩基础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含泥废水,此部分废水采用水槽收集的方 (略) 理,禁止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3、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把排放噪声强度大的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施工过程中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选用低噪音、低振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对排放高强度噪音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设置隔声或消音装置。运输车辆在行经居民区时,应严格执行限速行驶,并禁止鸣笛。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的要求;
4、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略) (略) 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 (略) 门指 (略) 理;
5、项目穿越双鸭山市宝清县东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为确保将项目影响降到最低,项目临时工程均布设在保护区范围之外。应明确对主体工程、取土场等临时占地表土层剥离、临时堆放方案及其水土流失预防措施设计, (略) 应满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政办规〔2021〕 (略) )文件要求;
(二)运营期: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双鸭山市宝清县宝石河城区段左堤防应急抢险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产生,通过本次工程实施,引排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病险建筑物得到重建,达到防洪设计标准,改善了工程区域的引排水条件,增加河坡防护面积,河道水系沟通顺畅、河岸水土流失减少,河流沿线生态环境将得到很大的改善。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五、宝清县生态环境保 (略) 负责做好该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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