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河县五道沟镇淼森碎石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柳河县五道沟镇淼森碎石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柳环审字〔2022〕 (略)
柳河县五道沟镇淼森 (略) :
你公司《柳河县五道沟镇淼森碎石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广信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和公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你厂在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五道沟镇 (略) 南200m,租赁柳河佳晟 (略) 厂区闲置空地1000㎡,建设一条年产6万t的碎石加工生产线。本项目原料主要为在建柳河县“别有洞天”红色旅游景区项目开发凿山洞产生的碎石料,旅游项目建设完成时则本项目全面停业,不再生产。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严禁夜间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中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淋 (略) 理后回用,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2、破碎、筛生产工序粉尘采取彩钢密封+喷水雾湿式作业+集气罩+布袋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运输扬尘要采取洒水降尘、篷布遮盖以及湿法作业等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中二级排放标准(1.0mg/m3)要求。
3、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彩钢全封闭,基础减振及软连接等措施,确保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类区标准。
4、固 (略) 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后作为产品石粉外售。
5、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生活供暖,生产不用热。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 (略)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投入生产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网上填报。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 (略) 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略) 会监督。
七、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通化 (略) (略)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柳环审字〔2022〕 (略)
柳河县五道沟镇淼森 (略) :
你公司《柳河县五道沟镇淼森碎石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和委托吉林省广信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和公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你厂在位于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五道沟镇 (略) 南200m,租赁柳河佳晟 (略) 厂区闲置空地1000㎡,建设一条年产6万t的碎石加工生产线。本项目原料主要为在建柳河县“别有洞天”红色旅游景区项目开发凿山洞产生的碎石料,旅游项目建设完成时则本项目全面停业,不再生产。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严禁夜间施工;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废水, (略) 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中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淋 (略) 理后回用,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2、破碎、筛生产工序粉尘采取彩钢密封+喷水雾湿式作业+集气罩+布袋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运输扬尘要采取洒水降尘、篷布遮盖以及湿法作业等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中二级排放标准(1.0mg/m3)要求。
3、选购低噪声设备,采取彩钢全封闭,基础减振及软连接等措施,确保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类区标准。
4、固 (略) 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后作为产品石粉外售。
5、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生活供暖,生产不用热。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 (略)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投入生产前,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网上填报。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 (略) 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 (略) 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略) 会监督。
七、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项目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通化 (略) (略)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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