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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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312国道附近焚烧垃圾冒黑烟现象频发。

二、整改目标

杜绝312国道附近焚烧垃圾冒黑烟现象。

三、整改措施:

1.对312国道附近设置的垃圾收集设施进行规范管理,防治焚烧情况发生。

2.采取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源头治理,等多种措施, (略) 违规倾倒垃圾行为。

3.大力宣传焚烧垃圾带来的危害,拒绝焚烧垃圾和乱扔垃圾行为,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四、整改效果:

加强对312国道沿线辖区的巡查力度, (略) 312国道附近焚烧垃圾现象,并入商户、入企业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焚烧行为人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罚。

一是对312国道现场勘查, (略) ,对国道两侧垃圾收集设施做到合理摆放,缺失或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共摆放垃圾桶96个,做到每栋房前都有垃圾收集设施。

二是加大日常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垃圾、焚烧垃圾行为。同时对国 (略) 两侧(奎屯段)历史遗留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垃圾4000余立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对国道两侧住户、企业、 (略) 、 (略) 面对面进行宣传讲解《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讲焚烧垃圾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面对面宣传260余人次。

经认真整改,伊犁州住房 (略) 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 (略) 落实到位。

以上 (略) 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 点击查看>>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312国道附近焚烧垃圾冒黑烟现象频发。

二、整改目标

杜绝312国道附近焚烧垃圾冒黑烟现象。

三、整改措施:

1.对312国道附近设置的垃圾收集设施进行规范管理,防治焚烧情况发生。

2.采取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源头治理,等多种措施, (略) 违规倾倒垃圾行为。

3.大力宣传焚烧垃圾带来的危害,拒绝焚烧垃圾和乱扔垃圾行为,共同维护环境卫生。

四、整改效果:

加强对312国道沿线辖区的巡查力度, (略) 312国道附近焚烧垃圾现象,并入商户、入企业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焚烧行为人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 (略) 罚。

一是对312国道现场勘查, (略) ,对国道两侧垃圾收集设施做到合理摆放,缺失或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共摆放垃圾桶96个,做到每栋房前都有垃圾收集设施。

二是加大日常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垃圾、焚烧垃圾行为。同时对国 (略) 两侧(奎屯段)历史遗留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共清理垃圾4000余立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对国道两侧住户、企业、 (略) 、 (略) 面对面进行宣传讲解《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宣讲焚烧垃圾对环境污染的严重性,面对面宣传260余人次。

经认真整改,伊犁州住房 (略) 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十一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 (略) 落实到位。

以上 (略) 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 点击查看>>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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