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伊犁州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十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十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门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中存在管理缺位,查处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工作未落实。
二、整改目标
严防柴油货车污染,按要求开展不合格油品、 (略) 工作。
三、整改措施:
对车用尿素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将柴油、车用尿素纳入抽检项目;摸排、查处辖区内无证无照 (略) 点;抓好常态化监督检查,每月抽查不少于1次。
四、整改效果:
对1家车用尿素生产企业、15家车用尿素经营企业进行建档;开展柴油、车用尿素监督抽检7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未发现无证无 (略) 点,净化了市场环境。
经过全力整改,伊犁州市 (略) 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十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 (略) 落实到位。
以上 (略) 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 点击查看>>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十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门在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中存在管理缺位,查处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工作未落实。
二、整改目标
严防柴油货车污染,按要求开展不合格油品、 (略) 工作。
三、整改措施:
对车用尿素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将柴油、车用尿素纳入抽检项目;摸排、查处辖区内无证无照 (略) 点;抓好常态化监督检查,每月抽查不少于1次。
四、整改效果:
对1家车用尿素生产企业、15家车用尿素经营企业进行建档;开展柴油、车用尿素监督抽检7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未发现无证无 (略) 点,净化了市场环境。
经过全力整改,伊犁州市 (略) 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十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 (略) 落实到位。
以上 (略) 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 点击查看>>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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