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伊犁州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七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门对柴油货车疏于监管,存在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冒黑烟现象。
二、整改目标
加强柴油货车监管,杜绝柴油货车超排放冒黑烟现象。
三、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油耗和达标排放标准,严禁国六排放标准以下机动车 (略) 运输市场;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略) 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货车)》进行核查;制定奎屯市2022年老旧柴油车淘汰计划,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加大在用车联合监督执法力度,严防柴油车冒黑烟现象。
四、整改效果:
1.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油耗和达标排放标准,对 (略) 运输市场的新增柴油车辆要求达到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方可准入,截至目前,共新增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性柴油货车376辆。对已有《道路运输证》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准入,截至目前,共转入营运性柴油货车21辆。
2.在车辆落户、审验等业务办理中严格把关,督促 (略) 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货车)》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与《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中对应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出具《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对不满足标准要求的车型 (略) 运输市场。
3.制定奎屯市2022年老旧柴油车淘汰计划,督促相关企业及车主主动进行报废更新,加速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截至目前,共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性柴油货车114辆。
4.联合生态环保、 (略) 门不定 (略) 、物流园、工业园区等开展联合检查,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截至目前,共联合生态环保、 (略) 门开展12次。
经认真整改, (略) 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七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 (略) 落实到位。
以上 (略) 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 点击查看>>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七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略) 门对柴油货车疏于监管,存在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冒黑烟现象。
二、整改目标
加强柴油货车监管,杜绝柴油货车超排放冒黑烟现象。
三、整改措施:
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油耗和达标排放标准,严禁国六排放标准以下机动车 (略) 运输市场;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略) 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货车)》进行核查;制定奎屯市2022年老旧柴油车淘汰计划,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加大在用车联合监督执法力度,严防柴油车冒黑烟现象。
四、整改效果:
1.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油耗和达标排放标准,对 (略) 运输市场的新增柴油车辆要求达到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方可准入,截至目前,共新增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性柴油货车376辆。对已有《道路运输证》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准入,截至目前,共转入营运性柴油货车21辆。
2.在车辆落户、审验等业务办理中严格把关,督促 (略) 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货车)》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与《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中对应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出具《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对不满足标准要求的车型 (略) 运输市场。
3.制定奎屯市2022年老旧柴油车淘汰计划,督促相关企业及车主主动进行报废更新,加速老旧柴油车报废更新。截至目前,共淘汰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性柴油货车114辆。
4.联合生态环保、 (略) 门不定 (略) 、物流园、工业园区等开展联合检查,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截至目前,共联合生态环保、 (略) 门开展12次。
经认真整改, (略) 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七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 (略) 落实到位。
以上 (略) 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 点击查看>>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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