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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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关于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伊宁市河长办2021年8月曾表扬潘津镇河长工作,相关资料台账也显示8月巡河中未发现任何问题,但督察了解到,同样在8月份, (略) 垃圾倾倒及焚烧问题,河长巡河工 (略) ,基层河长制有名无实。

二、整改目标

充分发挥乡、村 (略) 、侦察兵作用,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治。

三、整改措施:

一是伊宁市制定相应措施,纠正垃圾倾倒及焚烧问题,确保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四乱”现象发生。二是州河湖长制办公室( (略) )进一步健全“清四乱”台账月报送制度,每月对各县市上报的问题进行复核,压实基层河长责任。

四、整改效果:

1、伊宁市印发《伊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负总责,各级河段长分级负责,按照巡河任务要求,各级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2022年以来,伊宁市河长办联合各乡镇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查9次,自行巡查12次, (略) 联合巡查2次。发现河道“四乱”立查立改,2022年以来共计清运河道生活垃圾22车次,对发现的具体倾倒焚烧垃圾现象立查立改。

2、州河湖长制办公室(河长办)每月25日对伊宁市及其各乡镇当月清四乱台账进行复核;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河湖保护宣传册500余份;将各县市、各乡镇乡、村级河长巡河任务及清四乱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压实各级河长责任。

经认真整改, (略) 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 (略) 落实到位。

以上 (略) 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 点击查看>>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根据《关于印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一、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伊州整改〔2022〕6号)要求,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已完成,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伊宁市河长办2021年8月曾表扬潘津镇河长工作,相关资料台账也显示8月巡河中未发现任何问题,但督察了解到,同样在8月份, (略) 垃圾倾倒及焚烧问题,河长巡河工 (略) ,基层河长制有名无实。

二、整改目标

充分发挥乡、村 (略) 、侦察兵作用,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治。

三、整改措施:

一是伊宁市制定相应措施,纠正垃圾倾倒及焚烧问题,确保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四乱”现象发生。二是州河湖长制办公室( (略) )进一步健全“清四乱”台账月报送制度,每月对各县市上报的问题进行复核,压实基层河长责任。

四、整改效果:

1、伊宁市印发《伊宁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市级河长负总责,各级河段长分级负责,按照巡河任务要求,各级河长常态化开展巡河,2022年以来,伊宁市河长办联合各乡镇河长办开展联合巡查9次,自行巡查12次, (略) 联合巡查2次。发现河道“四乱”立查立改,2022年以来共计清运河道生活垃圾22车次,对发现的具体倾倒焚烧垃圾现象立查立改。

2、州河湖长制办公室(河长办)每月25日对伊宁市及其各乡镇当月清四乱台账进行复核;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宣传活动,发放河湖保护宣传册500余份;将各县市、各乡镇乡、村级河长巡河任务及清四乱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压实各级河长责任。

经认真整改, (略) 牵头的自治区、兵团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三十八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均按 (略) 落实到位。

以上 (略) 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

监督电话:0999- 点击查看>>

自治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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