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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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芜湖雅葆轩 (略) :

你单位提交的《芜湖雅葆轩 (略) 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收悉, (略) 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选址。选址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经济 (略) 8号,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扩建后,实现年产PCBA产品 点击查看>> 万点生产能力。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专家复核意见、本项目批前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经南陵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204- 点击查看>> -04-02-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能耗,提高各种物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在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省、市相关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生产过程中印刷、焊接、清洗、食堂等产生的废气, (略) 理后外排。项目产生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经治理后需达标排放。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相应限值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相应限值标准。废气排放口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并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废水防治方面

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 (略)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略) 理。厂区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 (略) 理厂纳管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建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应分类收集和贮存各类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理。一般固废,如废包装材料、废锡膏等,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略) 置; (略) (略) (略) 理;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清洗残渣、废 点击查看>> 醇包装桶等,需收集后委托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 (略) 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42千克/年、挥发性有机物0.02吨/年。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六)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并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略) 令)要求,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芜湖雅葆轩 (略) :

你单位提交的《芜湖雅葆轩 (略) 高端电子制造(PCBA产品)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申请收悉, (略) 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项目选址。选址位于芜湖市南陵县经济 (略) 8号,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扩建后,实现年产PCBA产品 点击查看>> 万点生产能力。根据《报告表》结论、专家评审意见、专家复核意见、本项目批前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经南陵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204- 点击查看>> -04-02-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降低能耗,提高各种物料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在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省、市相关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指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生产过程中印刷、焊接、清洗、食堂等产生的废气, (略) 理后外排。项目产生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经治理后需达标排放。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1/933-2015)相应限值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01)相应限值标准。废气排放口符合规范化设置要求并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二)废水防治方面

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 (略) 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 (略) (略) 理。厂区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 (略) 理厂纳管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建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项目应分类收集和贮存各类固体废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略) 理。一般固废,如废包装材料、废锡膏等,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略) 置; (略) (略) (略) 理;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清洗残渣、废 点击查看>> 醇包装桶等,需收集后委托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 (略) 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项目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042千克/年、挥发性有机物0.02吨/年。项目应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核定的指标范围内。

(六)应按照《报告表》意见落实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记录和日常监测,并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三、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时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略) 令)要求,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如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其他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按规定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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