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疗康复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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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疗康复中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天津市滨海新 (略)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告编制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天津生态 (略) 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天津天工 (略)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2年5月对天津市滨海新 (略) (略) (略) 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调查(现场采样监测),分析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并通过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了地块中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该地块的调查结论如下:

1、杭州道地块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以南, (略) 以东,杭州道地块调查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塘沽 (略) , (略) 宿舍楼, (略) ,北至杭州道。规划 (略) 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A5),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2、杭州道地块1982年~2009年为 (略) , (略) 使用燃煤锅炉可能会对表层土壤带来重金属及多环芳烃的污染;2014年~2017年用于停车场,车辆停放及维修保养可能给地块带来石油烃污染; (略) 上行驶车辆尾气沉降在地块内,长期可能造成地块土壤表层石油烃、多环芳烃、重金属铅污染。

3、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石油烃(C10~C40)。检测 (略)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45 (略) 分选测项。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石油烃(C10~C40)。

4、21个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砷(4.44~ 点击查看>> mg/kg)、镉(0.09~0.80mg/kg)、铜(27~69mg/kg)、铅(5.0~ 点击查看>> mg/kg)、镍(21~55mg/kg)、汞(0.034~0.503mg/kg)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27种VOCs、11种SVOCs未检出;石油烃(C10~C40)(6~30mg/kg)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 (略) 有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3个地下水样品中六价铬、汞、镉、铅未检出,铜(0.34~1.02μg/L)、镍(1.34~1.55μg/L)、砷(1.27~3.29μg/L)在3口井有检出;27种VOCs、11种SVOCs未检出;石油烃(C10~C40)(0.09~0.14mg/L)在3口井有检出。所有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中IV类水质指标限值或其他对应的水质标准。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规定的IV类限值,石油烃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2020年3月)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补充调查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杭州

天津市滨海新 (略)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报告编制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天津生态 (略) 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天津天工 (略)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于2022年5月对天津市滨海新 (略) (略) (略) 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和第二阶段调查(现场采样监测),分析了地块及周边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的种类与来源,并通过现场采样,检测分析了地块中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含量。该地块的调查结论如下:

1、杭州道地块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以南, (略) 以东,杭州道地块调查面积 点击查看>> 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塘沽 (略) , (略) 宿舍楼, (略) ,北至杭州道。规划 (略) 用地,属于医疗卫生用地(A5),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2、杭州道地块1982年~2009年为 (略) , (略) 使用燃煤锅炉可能会对表层土壤带来重金属及多环芳烃的污染;2014年~2017年用于停车场,车辆停放及维修保养可能给地块带来石油烃污染; (略) 上行驶车辆尾气沉降在地块内,长期可能造成地块土壤表层石油烃、多环芳烃、重金属铅污染。

3、第二阶段调查共布设7个土壤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石油烃(C10~C40)。检测 (略)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45 (略) 分选测项。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检测7种重金属、27种VOCs、11种SVOCs、石油烃(C10~C40)。

4、21个土壤样品中六价铬未检出,砷(4.44~ 点击查看>> mg/kg)、镉(0.09~0.80mg/kg)、铜(27~69mg/kg)、铅(5.0~ 点击查看>> mg/kg)、镍(21~55mg/kg)、汞(0.034~0.503mg/kg)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27种VOCs、11种SVOCs未检出;石油烃(C10~C40)(6~30mg/kg)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 (略) 有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5、3个地下水样品中六价铬、汞、镉、铅未检出,铜(0.34~1.02μg/L)、镍(1.34~1.55μg/L)、砷(1.27~3.29μg/L)在3口井有检出;27种VOCs、11种SVOCs未检出;石油烃(C10~C40)(0.09~0.14mg/L)在3口井有检出。所有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中IV类水质指标限值或其他对应的水质标准。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规定的IV类限值,石油烃未超过《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2020年3月)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补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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