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优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中药破壁饮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安徽优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中药破壁饮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中药破壁饮片项目 |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自治区)阜阳市太和县(区)/乡(街道)城关镇工业园区 | ||
地理坐标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中药饮片加工(C2730) | 行业类别 |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48中药饮片加工273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改革委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6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95 |
环保投资占比(%) | 1.46 | 施工工期 | 2022年10月—2023年9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点击查看>> .2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太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审批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 审查文 (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和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阜政秘〔2016〕 (略) )。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目前由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总体规划》尚在编制中,尚未编制完成,无相关图件,故无法对本项目与其规划符合性进行分析,本次环评采取对项目与《太和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规划》(2013-2030)-规划区用地规划图(2030)的符合性进行分析。 根据《太和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规划》(2013-2030)-规划区用地规划图(2030), (略) 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相符。项目在《太和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规划》(2013-2030)-规划区用地规划图中的位置见附图4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划分,确定行业类别及代码为中药饮片加工(C2730),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第十三项“医药”中的“4、中药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经典名方的开发与生产,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与生产,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同时本项目生产设备及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政策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工艺。另外本项目已经在太和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 点击查看>> -27-03- 点击查看>> (备案文件见附件2)。 (略) 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淮河流域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等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 号)等相关淮河流域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的政策相符性分析汇总见表1-1。 表1-1项目实施的政策相符性分析 政策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当事前征得省人民政府生态环 (略) 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生产中药破壁饮片,不属于其禁止和限制建设的企业及污染严重的企业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新建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避开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应当把水污染治理纳入项目内容。工程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属于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废水按照要求设置污染治理措施,后期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使用;另外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符合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城 (略) 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发生实际排污前,将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符合3、项目与《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2项目建设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序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 (略) 。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加大 (略) 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本项目为中药饮片加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1-6)和太和县规划要求,另外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2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 (略) 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略) 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项目运营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要求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3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 (略) 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 (略) ,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项目废气 (略) 理达标排放,项目采用电能,为清洁能源符合4、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8】83 号)其目标指标为:“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们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 年下降16%;PM2.5未达标设区市浓度比2015 年下降18%以上,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 年下降25%以上;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表1-3项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号行动计划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 (略) 运输。本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生产中药饮片,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2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 (略) 理措施。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中等无组织排放实行深度治理,2019 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 (略) (略) 理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3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等高排放企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要讲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且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其鼓励类符合5、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4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 (略) 署,按 (略)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略) 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本项目为中药饮片加工,不属于坚决遏制的“两高”项目符合6、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表 1-5 与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 技术政策要求(与本项目相关)本项目相符性清洁生产:鼓励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辅材料,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生产过程中应密闭式操作,采用密闭设备、密闭原料输送管道;投料宜采用放料、泵料或压料技术,不宜采用真空抽料,以减少有机溶剂的无组织排放。有机溶剂回收系统应选用密闭、高效的工艺和设备,提高溶剂回收率项目原辅材料均为传统中药材;无毒、无害生产过程中密闭式操作;项目产品为中药饮片,不涉及有机溶剂的排放。符合水污染防治:废水宜分类收集、 (略) 理;高浓度废水、含有药物活性成份的废 (略) 理。企业向工业园区 (略) 理厂或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 (略) 理,并按法律规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项目废水分 (略) 理,检验室检验废 (略) 理,生活污水 (略) 理, (略) 区其他生产废 (略) (略) (略) 置,出水水质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粉碎、筛分、总混、过滤、干燥、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含药尘废气,应安装袋式、湿式等高效除尘器捕集。有机溶剂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冷凝、离子液吸收等工艺进行回收。产生恶臭的生产车间应设置除臭设施。粉碎、炒制等工序产生的含药尘废气拟安装袋式除尘器。项目无中药提取工艺,不会用到溶剂,炒制产生的恶臭使用水喷淋除臭设施治理符合7、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1)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 (略) 在地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地势平坦,方便原料及产品的运输。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2)项目与周边环境的相容性分析 ①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南侧范大庄,约为110米,根据工程分析章节可知,本项目在加强生产过程粉 (略) 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 (略) 理后(检验废水经中 (略) 理)和厂区其他生产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太和 (略) (略) 理达标后排至颍河;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音、 (略) 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在采取规范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②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环境情况为:项目东侧为空地, (略) , (略) 以南为空地, (略) , (略) 以西为安徽 (略) ,北侧为草 (略) 和皖泰服饰,无对项目敏感企业,另外,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地等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区范围内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项目不在城镇中的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另外结合《太和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周围为工业用地,无居住用地,项目外环境对本项目无环境制约因素。综上,本项目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 (略) 述,外环境对本项目没有环境制约因素影响,同时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 (略) 置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环境可行。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吨中药破壁饮片项目 |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自治区)阜阳市太和县(区)/乡(街道)城关镇工业园区 | ||
地理坐标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中药饮片加工(C2730) | 行业类别 |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48中药饮片加工273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改革委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6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95 |
环保投资占比(%) | 1.46 | 施工工期 | 2022年10月—2023年9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点击查看>> .22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 | ||
规划情况 | 规划名称:《太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审批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 审查文 (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和县城总体规划的批复》(阜政秘〔2016〕 (略) )。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无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目前由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总体规划》尚在编制中,尚未编制完成,无相关图件,故无法对本项目与其规划符合性进行分析,本次环评采取对项目与《太和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规划》(2013-2030)-规划区用地规划图(2030)的符合性进行分析。 根据《太和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规划》(2013-2030)-规划区用地规划图(2030), (略) 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用地性质与规划相符。项目在《太和县城总体规划—用地规划》(2013-2030)-规划区用地规划图中的位置见附图4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划分,确定行业类别及代码为中药饮片加工(C2730),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第十三项“医药”中的“4、中药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传承与创新,中药经典名方的开发与生产,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与生产,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同时本项目生产设备及采用的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政策调整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和工艺。另外本项目已经在太和县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 点击查看>> -27-03- 点击查看>> (备案文件见附件2)。 (略) 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2、淮河流域污染防治相关要求等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1 号)等相关淮河流域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要求,本项目的政策相符性分析汇总见表1-1。 表1-1项目实施的政策相符性分析 政策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和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域新建印染、制革、化工、电镀、酿造等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建设该类项目的,应当事前征得省人民政府生态环 (略) 门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生产中药破壁饮片,不属于其禁止和限制建设的企业及污染严重的企业符合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除执行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新建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避开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二)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三)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改项目应当把水污染治理纳入项目内容。工程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本项目属于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废水按照要求设置污染治理措施,后期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使用;另外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符合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城 (略) 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发生实际排污前,将按照排污许可相关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符合3、项目与《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2项目建设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序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 (略) 。各地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加大 (略) 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本项目为中药饮片加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1-6)和太和县规划要求,另外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符合2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 (略) 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 (略) 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项目运营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要求执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3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 (略) 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 (略) ,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项目废气 (略) 理达标排放,项目采用电能,为清洁能源符合4、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8】83 号)其目标指标为:“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们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 年下降16%;PM2.5未达标设区市浓度比2015 年下降18%以上,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 年下降25%以上;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表1-3项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序号行动计划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 (略) 运输。本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生产中药饮片,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2推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城市建成区内焦炉实施炉体加罩封闭,并对废 (略) 理措施。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中等无组织排放实行深度治理,2019 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 (略) (略) 理达标排放,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3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等高排放企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要讲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企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且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其鼓励类符合5、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 表1-4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 序号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 (略) 署,按 (略)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略) 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本项目为中药饮片加工,不属于坚决遏制的“两高”项目符合6、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表 1-5 与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 技术政策要求(与本项目相关)本项目相符性清洁生产:鼓励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辅材料,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材料的使用;生产过程中应密闭式操作,采用密闭设备、密闭原料输送管道;投料宜采用放料、泵料或压料技术,不宜采用真空抽料,以减少有机溶剂的无组织排放。有机溶剂回收系统应选用密闭、高效的工艺和设备,提高溶剂回收率项目原辅材料均为传统中药材;无毒、无害生产过程中密闭式操作;项目产品为中药饮片,不涉及有机溶剂的排放。符合水污染防治:废水宜分类收集、 (略) 理;高浓度废水、含有药物活性成份的废 (略) 理。企业向工业园区 (略) 理厂或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 (略) 理,并按法律规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项目废水分 (略) 理,检验室检验废 (略) 理,生活污水 (略) 理, (略) 区其他生产废 (略) (略) (略) 置,出水水质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粉碎、筛分、总混、过滤、干燥、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含药尘废气,应安装袋式、湿式等高效除尘器捕集。有机溶剂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冷凝、离子液吸收等工艺进行回收。产生恶臭的生产车间应设置除臭设施。粉碎、炒制等工序产生的含药尘废气拟安装袋式除尘器。项目无中药提取工艺,不会用到溶剂,炒制产生的恶臭使用水喷淋除臭设施治理符合7、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1)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 (略) 在地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地势平坦,方便原料及产品的运输。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因此,项目选址合理。 (2)项目与周边环境的相容性分析 ①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状调查,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项目东南侧范大庄,约为110米,根据工程分析章节可知,本项目在加强生产过程粉 (略) 理,减少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 (略) 理后(检验废水经中 (略) 理)和厂区其他生产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太和 (略) (略) 理达标后排至颍河;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音、 (略) 等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在采取规范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不会对周边敏感点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②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环境情况为:项目东侧为空地, (略) , (略) 以南为空地, (略) , (略) 以西为安徽 (略) ,北侧为草 (略) 和皖泰服饰,无对项目敏感企业,另外,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地等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区范围内没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项目不在城镇中的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另外结合《太和县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周围为工业用地,无居住用地,项目外环境对本项目无环境制约因素。综上,本项目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 (略) 述,外环境对本项目没有环境制约因素影响,同时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 (略) 置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选址环境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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