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公路管理段滨河大道管理站站点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公路管理段滨河大道管理站站点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罗 (略) :
报来《关于呈 (略) 管理段滨 (略) 站点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2〕 (略) )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管理段滨 (略) 站点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18-02-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夯实 (略) 管养基础,不断 (略) 管理养护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综合管养能力,改 (略) 点生产生活环境,推进“ (略) ”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对促进 (略) 养护管理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渠口乡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房屋节能改造、室外工程改造、设备购置,其中:
1.房屋节能改造。包括办公楼改造、附属用房改造以及车库和锅炉房改造。
(1)办公楼改造:拆除更换玻璃窗 点击查看>> ㎡;修缮屋面挂瓦275㎡;一楼档案室增设24组密集柜;更换原有走道一层及二层吸顶灯11盏。
(2)附属用房改造:拆除更换塑钢中空玻璃窗 点击查看>> ㎡、钢制门 点击查看>> ㎡;拆除内墙面层并粉刷 点击查看>> ㎡;拆除附属用房吊顶并更换为集成顶60㎡,安装吊扇2个,吸顶灯6盏;附属用房和 (略) 增设轻钢结构坡檐口112m;
(3)车库和锅炉房改造:拆除更换车库、锅炉房玻璃窗5.4㎡;拆除更换原有钢制门6.75㎡;拆除车库混凝土地坪并降低标高132㎡。
2.室外工程改造。 (略) (略) 绿化带并新建简易车棚255㎡;院内办公楼北侧新建1座单层养护机械设备库540㎡;粉刷南侧铁艺围墙 点击查看>> m,粉刷东侧、西侧、北侧实体围墙338m,东侧及西侧围墙外围增加墙体彩绘,原车棚钢柱钢梁等除锈刷漆50㎡。
3.设备购置:共购置养护生产车辆及设备5台(辆),其中:商用汽油自动四驱大双精英型2台,350轮式装载机1台,清洗清扫车1台,60轮式挖掘机1台。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年6月-2022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其他费用6.62万元,预备费9.18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 (略) )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 (略) 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 (略)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 (略) :
报来《关于呈 (略) 管理段滨 (略) 站点提质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2〕 (略) )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管理段滨 (略) 站点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206- 点击查看>> -18-02-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夯实 (略) 管养基础,不断 (略) 管理养护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和综合管养能力,改 (略) 点生产生活环境,推进“ (略) ”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对促进 (略) 养护管理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渠口乡境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包括房屋节能改造、室外工程改造、设备购置,其中:
1.房屋节能改造。包括办公楼改造、附属用房改造以及车库和锅炉房改造。
(1)办公楼改造:拆除更换玻璃窗 点击查看>> ㎡;修缮屋面挂瓦275㎡;一楼档案室增设24组密集柜;更换原有走道一层及二层吸顶灯11盏。
(2)附属用房改造:拆除更换塑钢中空玻璃窗 点击查看>> ㎡、钢制门 点击查看>> ㎡;拆除内墙面层并粉刷 点击查看>> ㎡;拆除附属用房吊顶并更换为集成顶60㎡,安装吊扇2个,吸顶灯6盏;附属用房和 (略) 增设轻钢结构坡檐口112m;
(3)车库和锅炉房改造:拆除更换车库、锅炉房玻璃窗5.4㎡;拆除更换原有钢制门6.75㎡;拆除车库混凝土地坪并降低标高132㎡。
2.室外工程改造。 (略) (略) 绿化带并新建简易车棚255㎡;院内办公楼北侧新建1座单层养护机械设备库540㎡;粉刷南侧铁艺围墙 点击查看>> m,粉刷东侧、西侧、北侧实体围墙338m,东侧及西侧围墙外围增加墙体彩绘,原车棚钢柱钢梁等除锈刷漆50㎡。
3.设备购置:共购置养护生产车辆及设备5台(辆),其中:商用汽油自动四驱大双精英型2台,350轮式装载机1台,清洗清扫车1台,60轮式挖掘机1台。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2年6月-2022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其他费用6.62万元,预备费9.18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 (略) )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 (略) 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 (略)
2022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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