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鄂尔多斯南部富县油田开发利用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鄂尔多斯南部富县油田开发利用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富行审发〔2022〕号
富县行 (略)
关于 (略) 富县油田开发利用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中 (略) (略) :
你公司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略) 在富县史家岔川河( 点击查看>> 64N, 点击查看>> 18E),西沟门( 点击查看>> 84N, 点击查看>> 13E),古衣川河( 点击查看>> 02N, 点击查看>> 80E)3个取水口的取水许可申请。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生产用水,年取水量为 点击查看>> m3。
在核发取水许可证阶段,将根据项目用水工艺及实际用水情况核减水量。
二、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 (略) 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给取水许可证。
三、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你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各项措施,改进用水工艺或者方法,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再生水利用率,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五、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 (略) 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该项目取水事项若有较大变更,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富县行 (略)
2022年2月11日
抄送: (略) 。
富县行 (略) 2022年2月11日印发
富行审发〔2022〕号
富县行 (略)
关于 (略) 富县油田开发利用工程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中 (略) (略) :
你公司申请办理取水许可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陕西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略) 在富县史家岔川河( 点击查看>> 64N, 点击查看>> 18E),西沟门( 点击查看>> 84N, 点击查看>> 13E),古衣川河( 点击查看>> 02N, 点击查看>> 80E)3个取水口的取水许可申请。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用途为生产用水,年取水量为 点击查看>> m3。
在核发取水许可证阶段,将根据项目用水工艺及实际用水情况核减水量。
二、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 (略) 申请取水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发给取水许可证。
三、你单位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核,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你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各项措施,改进用水工艺或者方法,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再生水利用率,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五、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 (略) 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该项目取水事项若有较大变更,你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富县行 (略)
2022年2月11日
抄送: (略) 。
富县行 (略) 2022年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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