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通知-2022-06-1509:27:14
玉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通知-2022-06-1509:27:14
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地的试验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遴选3个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具体遴选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玉田县范围内的涉农企业、农 (略) 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还需具有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和优良品种展示的基地和设施,能够完成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任务,示范种养相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已获得过相关科技示范基地认定的不在此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择选遴选”的原则,根据经营主体提交的《2022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确定县级科技示范基地,公示后统一悬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并已备案, (略) 属单 (略) 门注册登记。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省 (略) 所)。面积不少于100亩,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能积 (略) 门、 (略) 所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的科技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5、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每个县级示范基地要制定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明确示范内容、示范技术、示范规模等,以基地为载体,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开展农技指导和培训服务。通过试验示范, (略) 校的联系与合作,使其成为先进农业生产模式展示窗口,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传播源、农业技术人员实战演练场和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享有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等物资投入补助,并可获得县级农业专家技术支持。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天内向 (略) 科教科递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6月15日
为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地的试验示范带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遴选3个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具体遴选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玉田县范围内的涉农企业、农 (略) 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经营主体还需具有进行农业技术推广和优良品种展示的基地和设施,能够完成农业技术和优良品种推广任务,示范种养相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已获得过相关科技示范基地认定的不在此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择选遴选”的原则,根据经营主体提交的《2022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确定县级科技示范基地,公示后统一悬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并已备案, (略) 属单 (略) 门注册登记。
2、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合作单位(省 (略) 所)。面积不少于100亩,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能积 (略) 门、 (略) 所做好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的科技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4、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5、无违法生产经营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每个县级示范基地要制定县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明确示范内容、示范技术、示范规模等,以基地为载体,示范推广主推技术,开展农技指导和培训服务。通过试验示范, (略) 校的联系与合作,使其成为先进农业生产模式展示窗口,优质绿色高效技术的传播源、农业技术人员实战演练场和开展指导服务的综合平台。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享有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等物资投入补助,并可获得县级农业专家技术支持。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天内向 (略) 科教科递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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