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扬州海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通护栏网浸塑设备、除尘净化设备及浸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拟对扬州海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交通护栏网浸塑设备、除尘净化设备及浸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扬州 (略) 交通护栏网浸塑设备、除尘净化设备及浸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交通护栏网浸塑设备、除尘净化设备及浸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 (略)
3、建设单位:扬州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 (略)
5、项目概况:本扩建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 (略) ,建成后年产护栏网浸塑设备30台(套)、浸塑材料1000吨、除尘净化设备20台(套)。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1)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 (略) 区 (略) (略) 理达接管标准后送 (略) 理 (略) 理。
(2)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布 (略) 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漆、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投料、混料、粉碎、筛选、包装粉尘经布 (略) 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热熔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
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
(3) (略) 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4)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 (略) 置。
(5)以浸塑设备生产车间、浸塑材料生产车间为边界分别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7、公众参与情况。
扬州市江 (略) 网页在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扬州 (略) 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扬州 (略) 交通护栏网浸塑设备、除尘净化设备及浸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公告:
1、项目名称:交通护栏网浸塑设备、除尘净化设备及浸塑材料生产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 (略)
3、建设单位:扬州 (略)
4、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江苏 (略)
5、项目概况:本扩建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工业 (略) ,建成后年产护栏网浸塑设备30台(套)、浸塑材料1000吨、除尘净化设备20台(套)。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及执行标准如下:
(1)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 (略) 区 (略) (略) 理达接管标准后送 (略) 理 (略) 理。
(2)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经布 (略) 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漆、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投料、混料、粉碎、筛选、包装粉尘经布 (略) 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热熔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
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相关标准。
(3) (略) 区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
(4)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做到分类收集、规范贮存、 (略) 置。
(5)以浸塑设备生产车间、浸塑材料生产车间为边界分别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存在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
7、公众参与情况。
扬州市江 (略) 网页在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2日进行了该项目受理公示,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如对此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扬州 (略) 反映。
联系电话:0514-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