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改扩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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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改扩能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改扩能项目

宜宾市江安县

宾市 (略)

四 (略) (略)

宜宾市 (略) 现有的一期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为了实现提质增效,增加设备、能源利用效率,企业拟对其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通过对回转窑、酸化设备等关键设备设施进行改造,达到年产单水氢氧化锂2.5万吨,同时副产无水硫酸钠和硫酸钾混盐。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不涉及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项目经江安县经 (略) 以川投资备[2104- 点击查看>> -07-02- 点击查看>> ] JXQB- (略) 同意项目备案,同意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四川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 (略) 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四川江安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符合《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相符。

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略) 区内进行技改,不涉新增用地。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 (略) 理后排 (略) 理厂。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弃渣送渣场堆存并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料备 (略) 理系统:利用的现有的1套除尘设施,采用捕集罩+布袋除尘器+17m排气筒;回转窑焙烧废气采用重力除尘器+金属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小苏打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40m排气筒;回转窑熟 (略) 理系统:利用现有的1套除尘设施,采用捕集罩+布袋除尘器+38m排气筒排放。 (略) 理系统:利用现有的1套除尘设施。酸化窑窑头窑尾废气采用捕集罩+旋风除尘器+文丘里喷淋+填料塔洗涤+碱液洗涤塔+静电除雾器+38m排气筒。产品 (略) 理 (略) 理系统:利用现有的1套除尘设施,采用捕集罩+布袋除尘器+28m排气筒。热风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提供热源,并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烟气分别经排气筒直接排放。

项目 (略) (略) 循环使用,生 (略) 理后排 (略) 。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妥当,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通过基座减震、 (略) 、加装消音器、设置隔声房等措施,可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综上,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控制和减缓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不利的环境影响,从技术、经济角度可行。

二、公众参与意见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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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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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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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一期年产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技改扩能项目

宜宾市江安县

宾市 (略)

四 (略) (略)

宜宾市 (略) 现有的一期2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生产线,为了实现提质增效,增加设备、能源利用效率,企业拟对其生产线进行技改扩建,通过对回转窑、酸化设备等关键设备设施进行改造,达到年产单水氢氧化锂2.5万吨,同时副产无水硫酸钠和硫酸钾混盐。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不涉及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项目经江安县经 (略) 以川投资备[2104- 点击查看>> -07-02- 点击查看>> ] JXQB- (略) 同意项目备案,同意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四川江安县阳春工业集中区 (略) 区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四川江安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符合《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相符。

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略) 区内进行技改,不涉新增用地。工程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 (略) 理后排 (略) 理厂。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弃渣送渣场堆存并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 (略) (略) 理。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生料备 (略) 理系统:利用的现有的1套除尘设施,采用捕集罩+布袋除尘器+17m排气筒;回转窑焙烧废气采用重力除尘器+金属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小苏打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40m排气筒;回转窑熟 (略) 理系统:利用现有的1套除尘设施,采用捕集罩+布袋除尘器+38m排气筒排放。 (略) 理系统:利用现有的1套除尘设施。酸化窑窑头窑尾废气采用捕集罩+旋风除尘器+文丘里喷淋+填料塔洗涤+碱液洗涤塔+静电除雾器+38m排气筒。产品 (略) 理 (略) 理系统:利用现有的1套除尘设施,采用捕集罩+布袋除尘器+28m排气筒。热风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提供热源,并采用低氮燃烧装置,产生的烟气分别经排气筒直接排放。

项目 (略) (略) 循环使用,生 (略) 理后排 (略) 。

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处置妥当,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通过基座减震、 (略) 、加装消音器、设置隔声房等措施,可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综上,项目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控制和减缓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不利的环境影响,从技术、经济角度可行。

二、公众参与意见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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