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斯隆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生物饲料双效微生态制剂产业化与示范推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斯隆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效生物饲料双效微生态制剂产业化与示范推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蒙古斯隆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斯隆 (略) 高效生物饲料双效微生态制剂产业化与示范推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斯隆 (略) 高效生物饲料双效微生态制剂产业化与示范推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内蒙古斯隆 (略) 厂区内,拟将现有成品库房改造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3858㎡,内设1条高效微生态制剂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效生物饲料双效微生态制剂 点击查看>> 吨。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1.33%。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须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储存、输送、上料、粉碎等工序均进行封闭,上料、粉碎、混合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废气负压收集并经喷淋+活性 (略) 理,低温烘干及喷雾干燥废气经 (略) 理后送入喷淋+活性 (略) 理,以上废气中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限值要求、粉尘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发酵工序;喷淋 (略) 理后同生活污水一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 (略) 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发酵废渣外运综合利用;生活 (略) 门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 (略) 置。 (略) 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略) 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和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 (略)
2022年6月15日
内蒙古斯隆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斯隆 (略) 高效生物饲料双效微生态制剂产业化与示范推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斯隆 (略) 高效生物饲料双效微生态制剂产业化与示范推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内蒙古斯隆 (略) 厂区内,拟将现有成品库房改造为生产车间,占地面积3858㎡,内设1条高效微生态制剂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效生物饲料双效微生态制剂 点击查看>> 吨。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1.33%。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须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 (略) 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储存、输送、上料、粉碎等工序均进行封闭,上料、粉碎、混合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 (略) 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发酵废气负压收集并经喷淋+活性 (略) 理,低温烘干及喷雾干燥废气经 (略) 理后送入喷淋+活性 (略) 理,以上废气中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限值要求、粉尘和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发酵工序;喷淋 (略) 理后同生活污水一 (略) 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 (略) 理厂。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发酵废渣外运综合利用;生活 (略) 门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 (略) 置。 (略) 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略) 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 (略) 和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 (略)
2022年6月15日
来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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