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杏林水厂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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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杏林水厂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 (略) 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 (略) 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厦门市 (略)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1)原水系统扩建:新建取水泵房(规模30万m3/d)、 取水泵房仓库管理楼;

(2) (略) 理系统:规模15万m3/d,包括平流沉淀清水叠合池、V型滤池下叠接触池、二级泵房、反冲洗泵房、综合加药间以及配套电气仪表监控系统、 (略) 理及围护、厂区平面、综合楼等;

(3) (略) 理系统:规模30万m3/d,包括回收池、排泥池、斜管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以及配套电气仪表监控系统、 (略) 理及围护等;

(4) (略) 设施:包括锻压车间、电测车间及机修车间等设施。

建设规模:扩建新增日供水量15万m3/d,扩建后原生产规模降至15万m3/d,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30万m3/d。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文本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黎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pdf2.7 MB, 下载次数2
附件2: (略) 验收监测报告表.pdf7.5 MB, 下载次数0
,厦门市,厦门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厦 (略) 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厦 (略) 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厦门市 (略) (略)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1)原水系统扩建:新建取水泵房(规模30万m3/d)、 取水泵房仓库管理楼;

(2) (略) 理系统:规模15万m3/d,包括平流沉淀清水叠合池、V型滤池下叠接触池、二级泵房、反冲洗泵房、综合加药间以及配套电气仪表监控系统、 (略) 理及围护、厂区平面、综合楼等;

(3) (略) 理系统:规模30万m3/d,包括回收池、排泥池、斜管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以及配套电气仪表监控系统、 (略) 理及围护等;

(4) (略) 设施:包括锻压车间、电测车间及机修车间等设施。

建设规模:扩建新增日供水量15万m3/d,扩建后原生产规模降至15万m3/d,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30万m3/d。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文本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21日,共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黎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pdf2.7 MB, 下载次数2
附件2: (略) 验收监测报告表.pdf7.5 MB, 下载次数0
,厦门市,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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