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15t/d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吕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15t/d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吕梁市医 (略) 置中心15t/d
医疗 (略) 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吕梁市医 (略) 置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吕梁市医 (略) 置中心15t/d医疗 (略) 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报请审批的申请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生态环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 (略)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吕梁市医 (略) 置中心拟在汾阳市昌 (略) 区内建设15t/d医疗 (略) 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 (略) 理 (略) 有县(市)、区各个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可处理的医疗废物类型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高温蒸煮车间3t/ (略) 置生产线,新建10t/d医疗废物高温蒸煮生产线1条;新建一座高温焚烧车间,建设5t/d医疗废 (略) 置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天然气锅炉、 (略) 理系统以及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该项目选址经汾阳 (略) 以用字第 点击查看>> (略) 核发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吕梁市行政审 (略) 以吕审批投资发〔2020〕 (略) 予以批复,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一)严格控制医疗废物来源和类别,严禁《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之外的 (略) 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中“以新带老”措施。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转运、暂存等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卸料区、贮存间等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收集的废气与蒸煮生产线进料口、出料口、破碎废气一并采用“逆流式雾化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光催化氧化” (略) 理, (略) 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2标准限值和《 (略)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焚烧烟气净化采用“SNCR+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液洗涤除酸塔+除雾塔”处理工艺,并且采用“3T+E”焚烧控制技术,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4标准限值后排放;石灰仓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后排放。将现有 点击查看>> 醇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 (略) (略) (略) 理(处理能力为24m3/d),处理工艺为“MBR+次氯酸钠消毒”,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的要求后, (略) 区绿化、道路洒扫、车辆冲洗、周转箱冲洗、车间地面冲洗等, (略) 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的要求后,通过自建管网接入城市管网,最终送汾阳 (略) (略) 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管网送汾阳 (略) (略) 理。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经 (略) (略) (略) 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高温蒸煮残渣和破损医废周转箱送汾阳市中科 (略) 处置。焚烧炉渣和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 (略) 区新建一座20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 (略) 理站污泥、MBR膜、机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略) 门处置。
(六)落实分区防渗要求,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理站各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焚烧热解车间、蒸煮车间及化学品库房等重点防渗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渗效果应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同时,应加强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跟踪监测,严防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程序、频次、收集容器。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过程须采用全密封周转箱及专用运输车辆, (略) 线运输;合理安排医疗废物运输时间, (略) 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 (略) ,确保不对沿线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八)做好运营期监测监控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有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落实污染源及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焚烧炉设置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 (略) 门联网;严格实施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监测,及时跟踪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医疗废物入场、贮存、处理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四、你中心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吕梁 (略) 和吕梁 (略) (略) 负责本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你中心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上述单位,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监督管理。
吕梁市行政审 (略)
2021年10月27日
关于吕梁市医 (略) 置中心15t/d
医疗 (略) 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吕梁市医 (略) 置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吕梁市医 (略) 置中心15t/d医疗 (略) 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报请审批的申请和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生态环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晋环服务评估函[2021] (略)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吕梁市医 (略) 置中心拟在汾阳市昌 (略) 区内建设15t/d医疗 (略) 置设施扩能提质改造项目, (略) 理 (略) 有县(市)、区各个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可处理的医疗废物类型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高温蒸煮车间3t/ (略) 置生产线,新建10t/d医疗废物高温蒸煮生产线1条;新建一座高温焚烧车间,建设5t/d医疗废 (略) 置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天然气锅炉、 (略) 理系统以及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5万元,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该项目选址经汾阳 (略) 以用字第 点击查看>> (略) 核发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吕梁市行政审 (略) 以吕审批投资发〔2020〕 (略) 予以批复,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20-2025)》、《汾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一)严格控制医疗废物来源和类别,严禁《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之外的 (略) 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中“以新带老”措施。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转运、暂存等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医疗废物卸料区、贮存间等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收集的废气与蒸煮生产线进料口、出料口、破碎废气一并采用“逆流式雾化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光催化氧化” (略) 理, (略) 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2标准限值和《 (略)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3标准限值要求后排放;焚烧烟气净化采用“SNCR+急冷塔+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碱液洗涤除酸塔+除雾塔”处理工艺,并且采用“3T+E”焚烧控制技术, (略) 理后达到《 (略) 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表4标准限值后排放;石灰仓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后排放。将现有 点击查看>> 醇锅炉改为天然气锅炉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中表3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 (略) (略) (略) 理(处理能力为24m3/d),处理工艺为“MBR+次氯酸钠消毒”,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的要求后, (略) 区绿化、道路洒扫、车辆冲洗、周转箱冲洗、车间地面冲洗等, (略) 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的要求后,通过自建管网接入城市管网,最终送汾阳 (略) (略) 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管网送汾阳 (略) (略) 理。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经 (略) (略) (略) 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应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高温蒸煮残渣和破损医废周转箱送汾阳市中科 (略) 处置。焚烧炉渣和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 (略) 区新建一座20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 (略) 理站污泥、MBR膜、机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现有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略) 门处置。
(六)落实分区防渗要求,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 (略) 理站各水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焚烧热解车间、蒸煮车间及化学品库房等重点防渗区,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渗效果应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同时,应加强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跟踪监测,严防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程序、频次、收集容器。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过程须采用全密封周转箱及专用运输车辆, (略) 线运输;合理安排医疗废物运输时间, (略) 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 (略) ,确保不对沿线居民产生不利影响。
(八)做好运营期监测监控工作。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自行监测有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落实污染源及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焚烧炉设置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和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 (略) 门联网;严格实施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监测,及时跟踪本项目特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医疗废物入场、贮存、处理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四、你中心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 (略) 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吕梁 (略) 和吕梁 (略) (略) 负责本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你中心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分送上述单位,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监督管理。
吕梁市行政审 (略)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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