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2022年6月24日拟对泰顺县顺石新能源有限公司彭溪综合供能服务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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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2022年6月24日拟对泰顺县顺石新能源有限公司彭溪综合供能服务站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外垟村FY04-24-2地块

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外垟村FY04-24-2地块,该地块已由泰顺县自然 (略) 出让给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 (略) 占地面积为4697m2,该站为新建的二级综 (略) ,埋地油罐区设有卧式双层油罐5只,其中40m3柴油罐1只,40m3汽油罐1只,30m3汽油罐3只,油罐总容量170m3,折合汽油总容积为150m3,拟设潜泵式双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充电桩2座(60kw)。

2022年6月21日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刊登了“关于受理《
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详见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传真:057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 (略) 县行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外垟村FY04-24-2地块

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外垟村FY04-24-2地块,该地块已由泰顺县自然 (略) 出让给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 (略) 占地面积为4697m2,该站为新建的二级综 (略) ,埋地油罐区设有卧式双层油罐5只,其中40m3柴油罐1只,40m3汽油罐1只,30m3汽油罐3只,油罐总容量170m3,折合汽油总容积为150m3,拟设潜泵式双油品四枪加油机4台,充电桩2座(60kw)。

2022年6月21日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刊登了“关于受理《
泰顺 (略) 彭溪综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详见文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24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传真:0577-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 (略) 县行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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