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
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巴陵恒逸 (略) 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巴陵恒逸 (略) 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巴陵恒逸 (略)
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在原产能的基
础上扩能至3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主要包括氨肟化63单元、己内酰胺
73单元、硫铵93单元及配套相关公用工程改扩建、3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动
力站4#锅炉1炉两机、 (略) 二期脱硫脱硝一体化项目、110kv总变电改造、天
然气制氢装置);二期在一期产能的基础上扩能至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
(主要包括氨肟化64单元、己内酰胺74单元、硫铵94单元、环己酮装置水合
法制环己醇、硫酸扩能装置、废液浓缩、新建2000立方液氨储罐一个、新建危
化品库、污水环保装置及配套共用工程)。 (略) 4#锅炉工程和110kv总变
电改造工程作为单独项目报批,不在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实际本项目为一、
二期合并建设,按装置逐步实施,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环评编制单位:浙 (略)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 (略)
环境监理单位:浙江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国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
(略) ),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
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巴陵恒逸 (略) 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巴陵恒逸 (略) 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巴陵恒逸 (略)
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根据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一次性规划分期实施,一期在原产能的基
础上扩能至3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主要包括氨肟化63单元、己内酰胺
73单元、硫铵93单元及配套相关公用工程改扩建、30万吨/年双氧水装置、动
力站4#锅炉1炉两机、 (略) 二期脱硫脱硝一体化项目、110kv总变电改造、天
然气制氢装置);二期在一期产能的基础上扩能至40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
(主要包括氨肟化64单元、己内酰胺74单元、硫铵94单元、环己酮装置水合
法制环己醇、硫酸扩能装置、废液浓缩、新建2000立方液氨储罐一个、新建危
化品库、污水环保装置及配套共用工程)。 (略) 4#锅炉工程和110kv总变
电改造工程作为单独项目报批,不在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实际本项目为一、
二期合并建设,按装置逐步实施,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环评编制单位:浙 (略)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 (略)
环境监理单位:浙江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
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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