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山西尚新物资回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山西尚新物资回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山西尚新物资回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五寨县小河头镇新寨村北480m | 山西尚新 (略) | 山西 (略) | 拟在五寨县小河头镇新寨村北480m新建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的收贮点,设计年收集中转废矿物油500吨、废铅酸蓄电池6000吨、废油桶1000个,本项目不涉及废油的再生利用工艺,不涉及废铅酸蓄电池的拆解、分选、冶炼等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区、废矿物油储存区、废铅蓄电池储存区及其配套的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五寨县行政审 (略) 已对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3- 点击查看>> -89-01- 点击查看>> )。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略) 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 (略) (略) 洒水,不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矿物油储存区全封闭,卸油池和储罐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限值要求;废铅蓄电池储存区全封闭,经负压抽排气系统+酸雾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泵类及运输车辆,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 (略) 区减速慢行,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储存过程产生的废弃吸油棉、含油滤渣、收储罐底油、废电解液、废碱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定期交由 (略) 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 6、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应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废矿物油储存区、废油桶储存区、卸油池、废铅蓄电池储存区、破损铅蓄电池存放区、危废暂存间等场地 (略) 理, (略) (略) 理,办公生活区 (略) 理。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 (略) 生态环境科 0350- 点击查看>> | |||||||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7日(3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
1 | 山西尚新物资回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五寨县小河头镇新寨村北480m | 山西尚新 (略) | 山西 (略) | 拟在五寨县小河头镇新寨村北480m新建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的收贮点,设计年收集中转废矿物油500吨、废铅酸蓄电池6000吨、废油桶1000个,本项目不涉及废油的再生利用工艺,不涉及废铅酸蓄电池的拆解、分选、冶炼等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办公区、废矿物油储存区、废铅蓄电池储存区及其配套的辅助、储运、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五寨县行政审 (略) 已对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203- 点击查看>> -89-01- 点击查看>> )。 |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 (略) 理后回用,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略) (略) 理。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 (略) (略) 洒水,不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矿物油储存区全封闭,卸油池和储罐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限值要求;废铅蓄电池储存区全封闭,经负压抽排气系统+酸雾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泵类及运输车辆,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 (略) 区减速慢行, (略) 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储存过程产生的废弃吸油棉、含油滤渣、收储罐底油、废电解液、废碱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危险废物定期交由 (略) 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略) 理。 6、严格落实运营期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应从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和跟踪监测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废矿物油储存区、废油桶储存区、卸油池、废铅蓄电池储存区、破损铅蓄电池存放区、危废暂存间等场地 (略) 理, (略) (略) 理,办公生活区 (略) 理。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行政审 (略) 生态环境科 0350- 点击查看>> | |||||||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7日(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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