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崂山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崂山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山北麓、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海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3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03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建筑物,包括1 (略) 与社 (略) 楼(1#,5F、局部1F)、1栋疾控及卫生监督业务楼(2#-A,6F、局部3F)、1栋疾控实验楼(2#-B,5F)、1座地下车库(地下4F,局部2F);停车位36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4个,地下停车位358个;容积率1.52;建筑密度31%;绿地率30%;配套建设 (略) 理站;不设床位、 (略) ,不设洗衣房, (略)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阶段产生的地面扬尘污染和装修废气。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环境控制规程》,在采取覆盖、围挡、洒水抑尘,爆破方向避开保护物,采用水孔作业或带除尘的钻孔机打孔等措施后,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及各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2.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施工场地 (略)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相关单位定期清掏外运。工程废水经收集、沉淀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3.噪声:施工期噪声源 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场地采取高围挡,施工机械噪声经合理安排设备位置,施工机械安置尽量远离场界和敏感点施工,对靠近敏感点施工的高噪声机械设备进行围挡。同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从源强和运行上降低噪声影响。爆破施工中采取松动爆破法、合理毫秒延时爆破、加强炮孔堵塞、炮被覆盖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4.固体废物:开挖土石方量约17万m3,均外运,土石方及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至 (略) 门指定堆放场地;生活 (略) 门负责清运。(二)营运期:1.废水:项目不设太平间、病理解剖室,不产生太平间、病理解剖废水;口腔科补牙材料为树脂类,不产生含汞废水;放射科采用数码打印成像,不产生洗印含银废水及废显影液;无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不产生放射性废水。血液、血清等检验、化学检查分析不使用含铬、含氰等重金属化学品,不产生含氰、含铬废水。1#楼废水(生活污水、煎药冲洗废水、检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手术室废水、门诊区废水、灭菌废水等) (略) 理,与其他区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 (略) 理)排入化粪池,2#-B实验楼生物安全实验室废水经臭氧 (略) 理, (略) 理后的废水与2#-B实验楼产生的危废暂存间冲洗废水、理化实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灭菌废水一同排 (略) (略)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张村 (略) 处理。外排废水大肠菌群数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规定的“不高于500 MPN/L”标准,pH、CODCr、BOD5、SS、动植物油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氨氮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A级标准。2.废气:营运期废气 (略) 理站及煎药恶臭气体、检验科废气、普通实验室废气、生物安全实验室废气、油烟废气等。(1) (略) 理站及煎药恶臭气体:项目使用高压密闭煎药机煎药,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 (略) 理,尾气经 (略) 在楼楼顶(P1,21m)排放,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的相关要求。 (略) 理站恶臭气体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略) 理站周边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2)检验科及实验室废气:检验科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含HEPA过滤器) (略) (略) 在楼楼顶排放(距地面高度21m);普通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楼顶活性 (略) 理,通过实验楼顶排风口排放(距地面高度28m);生物安全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A2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引至楼顶“三级HEPA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实验楼顶排风口排放(距地面高度28m)。(3)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不低于95%的 (略) 理,高于楼顶1.5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中型”标准要求。(4)无组织排放污染源主 (略) 理站臭气、汽车尾气等。氨、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 596-2020)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略) 理站周边臭气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 596-2020)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3.躁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机房、送风机房、排烟机房、 (略) 理站风机和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等,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类标准要求, (略) 一侧满足4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各类医疗废物、有害包装物、实验废物、废活性炭、废HEPA滤芯及污泥(栅渣、化 (略) 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共 点击查看>> t/a,其中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经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并密封,与其他医疗废物、有害废包装暂存于1#危废间;实验废物、废活性炭、废HEPA滤芯暂存于2#危废间;污泥暂存于储泥池,经消毒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标准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 (略) (略) 置。中药渣、废反渗透膜, (略) (略) 理;一般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废油脂,由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略) 理。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略) 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 点击查看>>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青岛市 (略) 6号D座D306 | |
邮政编码: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崂山 (略) 项目 |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山北麓、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海 (略) | |
公示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30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03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建筑物,包括1 (略) 与社 (略) 楼(1#,5F、局部1F)、1栋疾控及卫生监督业务楼(2#-A,6F、局部3F)、1栋疾控实验楼(2#-B,5F)、1座地下车库(地下4F,局部2F);停车位36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4个,地下停车位358个;容积率1.52;建筑密度31%;绿地率30%;配套建设 (略) 理站;不设床位、 (略) ,不设洗衣房, (略)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1.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阶段产生的地面扬尘污染和装修废气。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青岛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环境控制规程》,在采取覆盖、围挡、洒水抑尘,爆破方向避开保护物,采用水孔作业或带除尘的钻孔机打孔等措施后,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围环境及各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2.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施工场地 (略)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相关单位定期清掏外运。工程废水经收集、沉淀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3.噪声:施工期噪声源 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场地采取高围挡,施工机械噪声经合理安排设备位置,施工机械安置尽量远离场界和敏感点施工,对靠近敏感点施工的高噪声机械设备进行围挡。同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工艺,并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从源强和运行上降低噪声影响。爆破施工中采取松动爆破法、合理毫秒延时爆破、加强炮孔堵塞、炮被覆盖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要求。4.固体废物:开挖土石方量约17万m3,均外运,土石方及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外运至 (略) 门指定堆放场地;生活 (略) 门负责清运。(二)营运期:1.废水:项目不设太平间、病理解剖室,不产生太平间、病理解剖废水;口腔科补牙材料为树脂类,不产生含汞废水;放射科采用数码打印成像,不产生洗印含银废水及废显影液;无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不产生放射性废水。血液、血清等检验、化学检查分析不使用含铬、含氰等重金属化学品,不产生含氰、含铬废水。1#楼废水(生活污水、煎药冲洗废水、检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手术室废水、门诊区废水、灭菌废水等) (略) 理,与其他区域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 (略) 理)排入化粪池,2#-B实验楼生物安全实验室废水经臭氧 (略) 理, (略) 理后的废水与2#-B实验楼产生的危废暂存间冲洗废水、理化实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灭菌废水一同排 (略) (略)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张村 (略) 处理。外排废水大肠菌群数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中规定的“不高于500 MPN/L”标准,pH、CODCr、BOD5、SS、动植物油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氨氮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A级标准。2.废气:营运期废气 (略) 理站及煎药恶臭气体、检验科废气、普通实验室废气、生物安全实验室废气、油烟废气等。(1) (略) 理站及煎药恶臭气体:项目使用高压密闭煎药机煎药,煎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活性 (略) 理,尾气经 (略) 在楼楼顶(P1,21m)排放,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的相关要求。 (略) 理站恶臭气体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略) 理站周边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 (略) 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2)检验科及实验室废气:检验科废气经生物安全柜(含HEPA过滤器) (略) (略) 在楼楼顶排放(距地面高度21m);普通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楼顶活性 (略) 理,通过实验楼顶排风口排放(距地面高度28m);生物安全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A2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引至楼顶“三级HEPA过滤装置”处理后,通过实验楼顶排风口排放(距地面高度28m)。(3)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净化效率不低于95%的 (略) 理,高于楼顶1.5m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中“中型”标准要求。(4)无组织排放污染源主 (略) 理站臭气、汽车尾气等。氨、硫化氢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 596-2020)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略) 理站周边臭气浓度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 37/ 596-2020)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3.躁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空调机房、送风机房、排烟机房、 (略) 理站风机和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等,在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须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1类标准要求, (略) 一侧满足4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各类医疗废物、有害包装物、实验废物、废活性炭、废HEPA滤芯及污泥(栅渣、化 (略) 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共 点击查看>> t/a,其中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经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并密封,与其他医疗废物、有害废包装暂存于1#危废间;实验废物、废活性炭、废HEPA滤芯暂存于2#危废间;污泥暂存于储泥池,经消毒须满足《山东省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DB37/596-2020)表3标准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 (略) (略) 置。中药渣、废反渗透膜, (略) (略) 理;一般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废油脂,由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定期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略) 理。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略) 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 (略) (略) |
联系电话: | 0532- 点击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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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青岛市 (略) 6号D座D3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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