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013053208/2022-5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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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013053208/2022-59918

2022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 点击查看>> (政务大厅)/025- 点击查看>> (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 (略) (略) 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 (略) 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 (略) 双龙 (略) (略) 项目

南京市 (略) 南方花园瑞阳 (略)

南 (略)

中地 (略)

本项目租用现有房屋(租赁建筑面积230平方米),用于建设双龙 (略) (略) 。项目购置血常规、生化仪、显微镜、监护仪、手术台等设备,设置诊室、化验室、影像室、手术室、休息室等功能区,主要从事动物疾病的诊断、治疗及阉割、宠物及宠物用品、饲料销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宠物接诊量约 点击查看>> 例。

(1)废气: (略) 理设施规模较小,产生异味气体较少,且建设 (略) 理设施置于室内且空间封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于宠物散发的异味,主要来自宠物寄养、诊疗过程中排泄的粪便,其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严加管理,及时将粪便收集并密闭暂存,同 (略) 理系统对室内空气进行换气,加强房间通风,定期使用消毒液消毒,最大限度减少项目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异味经以上措施管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中二级标准。

(2)废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 (略) 有医疗机构 (略) 理后方可排放。因此,本项目医疗废水、美容废 (略) 理后可排放。

接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其中总余氯指标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

本项目医疗废水、美容废水经过小 (略) 理设施消毒后可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至江 (略) (略) 理,尾水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秦淮河。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美容废物、寄养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用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美容废物、寄养废物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南京汇和 (略) (略) 置。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北侧、南侧、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略) 西侧距离双龙大道为16m,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

2

南 (略) 上元大街688- (略) 项目

南京市 (略) 上元大街688-2号

南 (略)

中地 (略)

本项目租 (略) 上元大街688-2号的现有房屋(租赁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用 (略) 。医院拟设置诊室、化验室、影像室、手术室、休息室等功能区,购置血常规、生化仪、显微镜、监护仪、手术台等设备。主要从事动物疾病的治疗及阉割,宠物及宠物用品销售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宠物接诊量为约2337例。

(1)废气: (略) 理设施规模较小,产生异味气体较少,且建设 (略) 理设施置于室内且空间封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于宠物散发的异味,主要来自宠物寄养、诊疗过程中排泄的粪便,其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严加管理,及时将粪便收集并密闭暂存,同 (略) 理系统对室内空气进行换气,加强房间通风,定期使用消毒液消毒,最大限度减少项目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异味经以上措施管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中二级标准。

(2)废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 (略) 有医疗机构 (略) 理后方可排放。因此,本项目医疗废水、美容废 (略) 理后可排放。

接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其中总余氯指标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

本项目医疗废水、美容废水经过小 (略) 理设施消毒后可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至江 (略) (略) 理,尾水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秦淮河。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美容废物、寄养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用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美容废物、寄养废物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南京汇和 (略) (略) 置。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西侧、南侧、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略) 北侧距离上元大街为11m,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


2022年6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025- 点击查看>> (政务大厅)/025- 点击查看>> (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 (略) (略) 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 (略) 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 (略) 双龙 (略) (略) 项目

南京市 (略) 南方花园瑞阳 (略)

南 (略)

中地 (略)

本项目租用现有房屋(租赁建筑面积230平方米),用于建设双龙 (略) (略) 。项目购置血常规、生化仪、显微镜、监护仪、手术台等设备,设置诊室、化验室、影像室、手术室、休息室等功能区,主要从事动物疾病的诊断、治疗及阉割、宠物及宠物用品、饲料销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宠物接诊量约 点击查看>> 例。

(1)废气: (略) 理设施规模较小,产生异味气体较少,且建设 (略) 理设施置于室内且空间封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于宠物散发的异味,主要来自宠物寄养、诊疗过程中排泄的粪便,其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严加管理,及时将粪便收集并密闭暂存,同 (略) 理系统对室内空气进行换气,加强房间通风,定期使用消毒液消毒,最大限度减少项目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异味经以上措施管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中二级标准。

(2)废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 (略) 有医疗机构 (略) 理后方可排放。因此,本项目医疗废水、美容废 (略) 理后可排放。

接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其中总余氯指标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

本项目医疗废水、美容废水经过小 (略) 理设施消毒后可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至江 (略) (略) 理,尾水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秦淮河。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美容废物、寄养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用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美容废物、寄养废物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南京汇和 (略) (略) 置。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北侧、南侧、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略) 西侧距离双龙大道为16m,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

2

南 (略) 上元大街688- (略) 项目

南京市 (略) 上元大街688-2号

南 (略)

中地 (略)

本项目租 (略) 上元大街688-2号的现有房屋(租赁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用 (略) 。医院拟设置诊室、化验室、影像室、手术室、休息室等功能区,购置血常规、生化仪、显微镜、监护仪、手术台等设备。主要从事动物疾病的治疗及阉割,宠物及宠物用品销售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宠物接诊量为约2337例。

(1)废气: (略) 理设施规模较小,产生异味气体较少,且建设 (略) 理设施置于室内且空间封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对于宠物散发的异味,主要来自宠物寄养、诊疗过程中排泄的粪便,其产生量较小,建设单位严加管理,及时将粪便收集并密闭暂存,同 (略) 理系统对室内空气进行换气,加强房间通风,定期使用消毒液消毒,最大限度减少项目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异味经以上措施管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表1中二级标准。

(2)废水: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 (略) 有医疗机构 (略) 理后方可排放。因此,本项目医疗废水、美容废 (略) 理后可排放。

接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其中总余氯指标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

本项目医疗废水、美容废水经过小 (略) 理设施消毒后可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至江 (略) (略) 理,尾水达《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秦淮河。

(3)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美容废物、寄养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用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

美容废物、寄养废物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南京汇和 (略) (略) 置。生活 (略) 门统一清运。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西侧、南侧、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略) 北侧距离上元大街为11m, (略) 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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