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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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的相关规定,内蒙古生态环 (略) 承担《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征求受规划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首次公示,并通过信 (略) 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略) 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地理位置: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 (略) 。

规划范围:园区规划总面积为 点击查看>> 公顷,用地范 (略) 东侧, (略) ,南至曙光街和新华街,北至110国道绕城线。

发展定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22版本),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导产业为农畜产品加工、战略新兴产业。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介绍及其回顾性评价、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碳排放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包括水资源、大气环境、能源资源等)、公众参与、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管理和跟踪评价、评价结论等。

三、环评工作流程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流程为:1、接受环评编制委托,签订环评合同;2、对项目主要内容及环评主要工作进行公示;3、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4、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行公众调查;5、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影响范围涉及的单位、法人、个人,其他组织,征求相关事项如下:

1.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规划实施后其他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本公示给出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规划编制单位等反映。

六、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 (略) 1号

联系人:田野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生态环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 (略) 巨华紫 (略) (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71-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的相关规定,内蒙古生态环 (略) 承担《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充分征求受规划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首次公示,并通过信 (略) 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略) 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地理位置: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 (略) 。

规划范围:园区规划总面积为 点击查看>> 公顷,用地范 (略) 东侧, (略) ,南至曙光街和新华街,北至110国道绕城线。

发展定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22版本),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导产业为农畜产品加工、战略新兴产业。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介绍及其回顾性评价、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碳排放等)、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包括水资源、大气环境、能源资源等)、公众参与、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管理和跟踪评价、评价结论等。

三、环评工作流程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流程为:1、接受环评编制委托,签订环评合同;2、对项目主要内容及环评主要工作进行公示;3、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4、对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进行公众调查;5、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影响范围涉及的单位、法人、个人,其他组织,征求相关事项如下:

1.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规划实施后其他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的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本公示给出的其他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规划编制单位等反映。

六、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 (略) 1号

联系人:田野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生态环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 (略) 巨华紫 (略) (略)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71- 点击查看>>

邮箱: @@@ 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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