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碣镇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
东莞市石碣镇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石碣镇易腐 (略) 理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石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石碣镇公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为解决石碣镇 (略) 理问题,东莞市石碣镇公 (略) 拟于东莞市石 (略) (略) (中心坐标为北纬:23°06′ 点击查看>> ″,东经:113°48′ 点击查看>> ″)建设东莞市石碣镇易腐 (略) 理中心项目,主要从事对石碣镇的厨 (略) 置,日处置厨余垃圾20吨,日生产有机质料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 (略) 理工序及油水分离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 (略) 分氨、硫化氢、 点击查看>> 硫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略) 分氨、硫化氢、 点击查看>> 硫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石 (略) (略) (略) 涌,最终汇入东江,对东江的水质影响不大;综合废水经油 (略) 理 (略) 理 (略) 理,不外排。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分拣废 (略) (略) 理;废油脂、废包装材料、有机肥料经 (略) 处理;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6-27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工程分析不全,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误,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石碣镇易腐 (略) 理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石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石碣镇公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为解决石碣镇 (略) 理问题,东莞市石碣镇公 (略) 拟于东莞市石 (略) (略) (中心坐标为北纬:23°06′ 点击查看>> ″,东经:113°48′ 点击查看>> ″)建设东莞市石碣镇易腐 (略) 理中心项目,主要从事对石碣镇的厨 (略) 置,日处置厨余垃圾20吨,日生产有机质料5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 (略) 理工序及油水分离系统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经处理后, (略) 分氨、硫化氢、 点击查看>> 硫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略) 分氨、硫化氢、 点击查看>> 硫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 (略) 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石 (略) (略) (略) 涌,最终汇入东江,对东江的水质影响不大;综合废水经油 (略) 理 (略) 理 (略) 理,不外排。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分拣废 (略) (略) 理;废油脂、废包装材料、有机肥料经 (略) 处理;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有危 (略) 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 (略) 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 (略) 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6-27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工程分析不全,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误,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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