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6-28
关于2022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6-28
关于2022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 (略) 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卫辉 (略) 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卫 (略) | 年产5000吨纸张深加工项目 | 卫辉市产业 (略) | 河北 (略) | 卫 (略) 拟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6000m2,建设年产5000吨纸张深加工项目。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车间涂布、镀铝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2#车间复合、涂布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1#车间涂布、镀铝工序有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量为0.0429t/a、排放速率为0.0179kg/h、排放浓度为1.18mg/m3,2#车间复合、涂布工序有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量为0.0312t/a、排放速率为0.013kg/h、排放浓度为1.37mg/m3;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中限值要求。 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原料车间采取全封闭,在确保安全及物料不进出的情况下,所有门窗保持常闭状态;涉VOCs物料均密闭存放,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文( (略) 界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3)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 (略) 理后经管网进入卫 (略) (略) (略) 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切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气治理更换的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 (略) 门处理,废UV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 (略) 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2013修改单进行控制。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高噪声设备为涂布机、复合机、真空镀铝机、复卷分切机、切纸机等,采取减振基础、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关于2022年6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 (略) 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3-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卫辉 (略) 开发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卫 (略) | 年产5000吨纸张深加工项目 | 卫辉市产业 (略) | 河北 (略) | 卫 (略) 拟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6000m2,建设年产5000吨纸张深加工项目。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车间涂布、镀铝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2#车间复合、涂布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由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1#车间涂布、镀铝工序有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量为0.0429t/a、排放速率为0.0179kg/h、排放浓度为1.18mg/m3,2#车间复合、涂布工序有组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量为0.0312t/a、排放速率为0.013kg/h、排放浓度为1.37mg/m3;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中限值要求。 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原料车间采取全封闭,在确保安全及物料不进出的情况下,所有门窗保持常闭状态;涉VOCs物料均密闭存放,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收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文( (略) 界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3)的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污 (略) 理后经管网进入卫 (略) (略) (略) 理。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分切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气治理更换的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定 (略) 门处理,废UV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由有资 (略) 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进行控制,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2013修改单进行控制。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高噪声设备为涂布机、复合机、真空镀铝机、复卷分切机、切纸机等,采取减振基础、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后, (略) 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