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息系统备案和网络安全自查的通知
关于信息系统备案和网络安全自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领域网络资产管理和风 (略) 置的通知》精神,按照党委落实网络安全责任要求,学校开展2022年度信息系统备案和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年度备案
(略) 或部门名义私自在校外租用、试用或建设信息系统,如被上级扫描发现,由 (略) 责任。各单位应建立信息系统(网站、业务系统、移动APP、 (略) 应用、小程序)台账,每个信息系统指定一名本单位教师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并在7月2日前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 (略) (https:/ 点击查看>> )教工办事“信息系统备案登记”完成年度备案,并下载《信息系统备案登记表》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承诺书》, @@@ u 点击查看>> 。7月2日后,将按上级要求关闭未完成备案的信息系统。
二、网络安全自查
网络安全自查包括信息系统(网站、业务系统、移动APP、 (略) 应用、小程序)和联网终端(办公和个人电脑、打印机、打印服务器、路由器、自助设备、摄像头、LED大屏、服务器)。每个信息系统填写一份《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自查表》(附件一),每个单位填写一份《联网终端网络安全自查表》(附件二)。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年度备案和网络安全自查工作,于7月2日前将《信息系统备案登记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承诺书》《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自查表》《联网终端网络安全自查表》 @@@ u 点击查看>>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自查表》、《联网终端网络安全自查表》、《信息系统统计表》请在企业微信公告中下载。
(略)
2022年6月28日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领域网络资产管理和风 (略) 置的通知》精神,按照党委落实网络安全责任要求,学校开展2022年度信息系统备案和网络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年度备案
(略) 或部门名义私自在校外租用、试用或建设信息系统,如被上级扫描发现,由 (略) 责任。各单位应建立信息系统(网站、业务系统、移动APP、 (略) 应用、小程序)台账,每个信息系统指定一名本单位教师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并在7月2日前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员 (略) (https:/ 点击查看>> )教工办事“信息系统备案登记”完成年度备案,并下载《信息系统备案登记表》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承诺书》, @@@ u 点击查看>> 。7月2日后,将按上级要求关闭未完成备案的信息系统。
二、网络安全自查
网络安全自查包括信息系统(网站、业务系统、移动APP、 (略) 应用、小程序)和联网终端(办公和个人电脑、打印机、打印服务器、路由器、自助设备、摄像头、LED大屏、服务器)。每个信息系统填写一份《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自查表》(附件一),每个单位填写一份《联网终端网络安全自查表》(附件二)。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年度备案和网络安全自查工作,于7月2日前将《信息系统备案登记表》《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承诺书》《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自查表》《联网终端网络安全自查表》 @@@ u 点击查看>> 。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自查表》、《联网终端网络安全自查表》、《信息系统统计表》请在企业微信公告中下载。
(略)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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