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测器用单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探测器用单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探测器用单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2年6月28日至7月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高新区 (略) 。
联系电话:0552- 点击查看>>
地址:蚌埠高新区管委会东侧
项目名称 | 探测器用单晶片产业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 (略) (略) (略) 区内 |
建设单位 | 安徽承禹半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佛山市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由安徽承禹半 (略) 投资建设。该项目租赁蚌埠 (略) (略) 区域。 (略) 房,购置圆柱面磨抛机、划片机、晶片清洗机、真空包装机、单晶炉等设备,形成年产8000片探测器用单晶片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扩建项目废气包括硝酸、盐酸使用中产生的酸性废气(污染物NOx、HCL); 点击查看>> 醇、 点击查看>> 醇使用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酸性废气收集至 (略) 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有机废气收 (略) 理,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限值要求。 2、废水 扩建项目营运期清洗、切割、切片、抛光等工序产生的废水收集至废水收集池(容积200m3)暂存,定期送 (略) 置。有机废气喷淋塔置换排水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 (略) 置。 (略) 区外排废水主要是纯水制备产生的浓废水、酸雾吸收塔产生的置换排水。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蚌埠市第四(城南) (略) 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扩建项目新增设备主要是泵机、风机、空压机等,源强在75~90dB(A)之间。经建筑物的隔声和 (略) 界环境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酸、废 点击查看>> 醇、废原料包装物、废石英管、废 点击查看>> 醇、废边角料、废滤渣等。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酸、废 点击查看>> 醇、废 点击查看>> 醇、废滤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在建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 (略) 置。废原料包装物、废边角料交原料供应商回收。废石英管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 (略) 置去向。其厂区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略) 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探测器用单晶片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蚌高管项[2022] (略) ,项目代码:2204- 点击查看>> -04-01-709-70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探测器用单晶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2年6月28日至7月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高新区 (略) 。
联系电话:0552- 点击查看>>
地址:蚌埠高新区管委会东侧
项目名称 | 探测器用单晶片产业化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蚌埠市 (略) (略) (略) 区内 |
建设单位 | 安徽承禹半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佛山市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由安徽承禹半 (略) 投资建设。该项目租赁蚌埠 (略) (略) 区域。 (略) 房,购置圆柱面磨抛机、划片机、晶片清洗机、真空包装机、单晶炉等设备,形成年产8000片探测器用单晶片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扩建项目废气包括硝酸、盐酸使用中产生的酸性废气(污染物NOx、HCL); 点击查看>> 醇、 点击查看>> 醇使用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酸性废气收集至 (略) 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有机废气收 (略) 理, (略) 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限值要求。 2、废水 扩建项目营运期清洗、切割、切片、抛光等工序产生的废水收集至废水收集池(容积200m3)暂存,定期送 (略) 置。有机废气喷淋塔置换排水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 (略) 置。 (略) 区外排废水主要是纯水制备产生的浓废水、酸雾吸收塔产生的置换排水。废水经市政管网进入蚌埠市第四(城南) (略) 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扩建项目新增设备主要是泵机、风机、空压机等,源强在75~90dB(A)之间。经建筑物的隔声和 (略) 界环境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酸、废 点击查看>> 醇、废原料包装物、废石英管、废 点击查看>> 醇、废边角料、废滤渣等。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酸、废 点击查看>> 醇、废 点击查看>> 醇、废滤渣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在建项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 (略) 置。废原料包装物、废边角料交原料供应商回收。废石英管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应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 (略) 置去向。其厂区内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略) 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探测器用单晶片产业化项目备案的通知》(蚌高管项[2022] (略) ,项目代码:2204- 点击查看>> -04-01-709-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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