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项目公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0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庆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9.6万吨油田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拟批准项目公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0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庆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9.6万吨油田废弃物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 (略) (略)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庆阳海创 (略) 年处理9.6万吨 (略) 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庆阳市宁县太昌镇刘堡村(原长庆桥石 (略) 中心库) | 庆阳海创 (略) | 兰州洁华 (略) | 庆阳海创 (略) 年处理9.6万吨 (略) 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庆阳市宁县太昌镇刘堡村,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亩(5.04h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由中国 (略) 控股庆阳海创 (略) 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8亿元。为新建项目。 (略) 理规模为9.6万t/a, (略) 理 (略) 理厂1座;年处理1.6万吨 (略) 置工艺线一条。 | (1)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用燃气蒸汽锅炉、生活用燃气热水锅炉、热解炉以 (略) 理装置产生的废气,油泥热解脱附炉燃烧废气、沾染物热解炭化炉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中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略) 理系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 点击查看>> .14 m3/a, (略) (略) 理后回用, (略) 分外运。 (3)噪声 项目 (略) 于室内或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声源源强可降低10~15dB(A)。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声源的噪声排放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4类(厂界北侧)标准。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环评报告编制阶段,庆阳海创 (略) 于2021年12月 (略) 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于2022年2月 (略) 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分别于2022年2月23日、2月24日两次在中国自然资源报上进行信息公开,且建设单位于2022年2月21日在附件村庄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众参与公示。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告、网站、登报的 (略) 在地民众进行了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方须在以后的运营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把工程对环境和公众利益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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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庆阳海创 (略) 年处理9.6万吨 (略) 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庆阳市宁县太昌镇刘堡村(原长庆桥石 (略) 中心库) | 庆阳海创 (略) | 兰州洁华 (略) | 庆阳海创 (略) 年处理9.6万吨 (略) 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庆阳市宁县太昌镇刘堡村,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亩(5.04h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由中国 (略) 控股庆阳海创 (略) 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8亿元。为新建项目。 (略) 理规模为9.6万t/a, (略) 理 (略) 理厂1座;年处理1.6万吨 (略) 置工艺线一条。 | (1)废气 项目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用燃气蒸汽锅炉、生活用燃气热水锅炉、热解炉以 (略) 理装置产生的废气,油泥热解脱附炉燃烧废气、沾染物热解炭化炉燃烧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中表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略) 理系统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限值要求。 (2)地表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 点击查看>> .14 m3/a, (略) (略) 理后回用, (略) 分外运。 (3)噪声 项目 (略) 于室内或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后,声源源强可降低10~15dB(A)。项目建成运行后,主要声源的噪声排放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4类(厂界北侧)标准。 | /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环评报告编制阶段,庆阳海创 (略) 于2021年12月 (略) 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于2022年2月 (略) 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分别于2022年2月23日、2月24日两次在中国自然资源报上进行信息公开,且建设单位于2022年2月21日在附件村庄以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了为期10天的公众参与公示。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告、网站、登报的 (略) 在地民众进行了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方须在以后的运营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对公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把工程对环境和公众利益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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