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购买“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批后监管技术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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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购买“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批后监管技术服务”的公告

根据光明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 (略) 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批后监管技术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 (略) )、《关于正式运行省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 (略) )的有关要求,必须使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有关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动态巡查等方面的数据。

根据《广东省关于运行新版广东省国土资源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函[2018] (略) ),建设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的审查报批从组卷、会审、审批到审批 (略) 有环节必须通过系统完成。

为了顺利承接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批后监管工作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光明区城市更新土地批后监管工作以及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录入与巡查

1.收集数据及资料

全面更新光明区已供应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数据及资料,建立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台帐。在台帐基础上,梳理各宗城市更新项目用地的开发建设情况,对用地的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2.新签合同用地数据录入

将新签合同的用地数据及时录入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3.动态巡查

对用地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并结合巡查结果,在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对尚未填报或更新巡查信息的已批用地进行据实填报或更新。

4.疑 (略) 置

对系统中的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查核实, (略) 置工作,并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调查情况表、闲置认定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录入相关系统备案。

(二)农用地转用(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1.对光明区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农用地转用数据进行核查,建立农转用台账;

2.按照省厅用地报批系统的要求整理材料,严格按照系统要求的程序进行组卷;

3.完成新增建设用地的备案工作,包括在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完成指标预扣与备案, (略) 备案 (略) 级备案;

4. (略) 更新的历年农转用数据库数据。

三、服务需求

(一)项目成果

1.报告及文本

按季度撰写巡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巡查地块的开发建设情况(含现状照片、数据表格)、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及《光明区城市更新土地批后监管技术服务工作报告》和《城市更新用地管理台账》。

2.成果形式

本次工作成果最终需提交纸质材料并附电子数据的形式(文本及光盘各三套)

(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 (略) 有限公 (略) 注册供应商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项目预算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400,000元。

六、其他

(一)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联系方式(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2.相关业绩合同关键信息或能证明其它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原件);

4.诚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5.项目报价材料,包括报价标准、报价明细等(原件);

6.其它报名材料。

(二)投标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6日。

投标方式:现场提交材料。

开标时间: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招标流程

1、成立采购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在公告期内,投标报名的供应商(下称“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光明区城市 (略) 用地管理科。公告期满前,供应商可对投标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以最终提交投标材料为准;

4、公告期满后,对供应商采用最低价法评标,具体操作如下:

①供应商数量为三家及以上(含三家)的,组织现场评标会,采购小组成员根据,按照“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以供应商报价为准;若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经采购小组商议,征求受邀方同意后,在法律顾问的见证下签订《抽签定标确认文书》,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数量为两家及以下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期满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为一家的,供应商直接中标;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为两家及以上的,按照本条款①执行;

5、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核发《中标通知书》;

7、签订合同书。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400,000元

其它需要公告的内容:因服务事项专业性强,本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 (略)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栋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传真电子邮箱:tdzb@ 点击查看>>

公告日期:2022年6月2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 (略)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根据光明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 (略) 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批后监管技术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 (略) )、《关于正式运行省级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监管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1] (略) )的有关要求,必须使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有关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动态巡查等方面的数据。

根据《广东省关于运行新版广东省国土资源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函[2018] (略) ),建设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的审查报批从组卷、会审、审批到审批 (略) 有环节必须通过系统完成。

为了顺利承接城市更新项目土地批后监管工作以及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工作,我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光明区城市更新土地批后监管工作以及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二、服务内容:

(一)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录入与巡查

1.收集数据及资料

全面更新光明区已供应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数据及资料,建立光明区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台帐。在台帐基础上,梳理各宗城市更新项目用地的开发建设情况,对用地的开发建设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2.新签合同用地数据录入

将新签合同的用地数据及时录入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3.动态巡查

对用地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并结合巡查结果,在广东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对尚未填报或更新巡查信息的已批用地进行据实填报或更新。

4.疑 (略) 置

对系统中的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查核实, (略) 置工作,并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调查情况表、闲置认定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录入相关系统备案。

(二)农用地转用(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1.对光明区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农用地转用数据进行核查,建立农转用台账;

2.按照省厅用地报批系统的要求整理材料,严格按照系统要求的程序进行组卷;

3.完成新增建设用地的备案工作,包括在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完成指标预扣与备案, (略) 备案 (略) 级备案;

4. (略) 更新的历年农转用数据库数据。

三、服务需求

(一)项目成果

1.报告及文本

按季度撰写巡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巡查地块的开发建设情况(含现状照片、数据表格)、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及《光明区城市更新土地批后监管技术服务工作报告》和《城市更新用地管理台账》。

2.成果形式

本次工作成果最终需提交纸质材料并附电子数据的形式(文本及光盘各三套)

(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展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 (略) 有限公 (略) 注册供应商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项目预算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400,000元。

六、其他

(一)投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联系方式(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2.相关业绩合同关键信息或能证明其它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原件);

4.诚信承诺函(原件,加盖公司公章)

5.项目报价材料,包括报价标准、报价明细等(原件);

6.其它报名材料。

(二)投标时间、方式及开标时间

投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7月6日。

投标方式:现场提交材料。

开标时间: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三)招标流程

1、成立采购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在公告期内,投标报名的供应商(下称“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光明区城市 (略) 用地管理科。公告期满前,供应商可对投标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以最终提交投标材料为准;

4、公告期满后,对供应商采用最低价法评标,具体操作如下:

①供应商数量为三家及以上(含三家)的,组织现场评标会,采购小组成员根据,按照“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以供应商报价为准;若出现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经采购小组商议,征求受邀方同意后,在法律顾问的见证下签订《抽签定标确认文书》,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数量为两家及以下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期满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为一家的,供应商直接中标;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为两家及以上的,按照本条款①执行;

5、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6、核发《中标通知书》;

7、签订合同书。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400,000元

其它需要公告的内容:因服务事项专业性强,本次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 (略)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栋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 点击查看>>

传真电子邮箱:tdzb@ 点击查看>>

公告日期:2022年6月2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 (略)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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