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浩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浩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略) (略) 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略) (略) 楼(中心坐标:北纬22°46′ 点击查看>> ″;东经113°47′ 点击查看>> ″)。 (略) 在厂房为租用,占地面积1040m2,建筑面积1840m2,总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体温枪外壳的加工生产,建成后预计年生产体温枪外壳 点击查看>> 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拟将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拟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二、废水(1)生产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盐雾 (略) 蒸发损耗,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 (略) 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三、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 (略) 理。四、固废项目拟将一般工 (略)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 (略) 门清理运走;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上措施执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6-2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到位;遗漏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 (略) )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使用空压机,未核实是否遗漏空压机油用量分析;表2-4未核实各类型注塑机每批次历时,未精确核算每批次各工段的加工时长,表2-5项目250T、300T注塑机的每批次加工时长、每小时生产批次与表2-4不一致,未核实项目注塑机产能核算内容;未核实单个产品质量,未核实单次注塑量,未核实项目产品 (略) 分零件组合而成,未结合生产实际核实项目设备产能和产品方案;未核实项目是否设有组装工序;未更新《2021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未核实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未核实噪声监测位点设置的合理性;表3-4 (略) 界与各敏感点的距离,前后不一致,敏感点识别不全; (略) 界噪声执行标准;混料工序颗粒物产生量核算有误;未明确项目集气罩离源高度;未细化项目注塑车间密闭情况介绍,未明确密闭车间面积、高度,车间送风量;未完善废气收集效率可达性分析;表4-10噪声敏感点的背景值与项目噪声对敏感 (略) 在位置不一致,未核实项目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未核实单层活性炭厚度,未核实废活性炭产生量;附图附件较模糊,遗漏 (略) 现场图,附 (略) 界与各敏感点的测距线,未核实附表1中项目与各敏感点距离,遗漏“宝宝龙双语幼儿园、福娃幼儿园、大大乐幼儿园、人人乐幼儿园、富景阁住宅区等”环境保护目标的识别;附件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报告中的监测点位布设不合理。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略) (略) 楼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略) (略) 楼(中心坐标:北纬22°46′ 点击查看>> ″;东经113°47′ 点击查看>> ″)。 (略) 在厂房为租用,占地面积1040m2,建筑面积1840m2,总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体温枪外壳的加工生产,建成后预计年生产体温枪外壳 点击查看>> 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拟将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拟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二、废水(1)生产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盐雾 (略) 蒸发损耗,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 (略) 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放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三、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 (略) 理。四、固废项目拟将一般工 (略) (略) 理;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 (略) 门清理运走;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 (略) 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上措施执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6-2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到位;遗漏项目与《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 (略) )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使用空压机,未核实是否遗漏空压机油用量分析;表2-4未核实各类型注塑机每批次历时,未精确核算每批次各工段的加工时长,表2-5项目250T、300T注塑机的每批次加工时长、每小时生产批次与表2-4不一致,未核实项目注塑机产能核算内容;未核实单个产品质量,未核实单次注塑量,未核实项目产品 (略) 分零件组合而成,未结合生产实际核实项目设备产能和产品方案;未核实项目是否设有组装工序;未更新《2021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未核实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未核实噪声监测位点设置的合理性;表3-4 (略) 界与各敏感点的距离,前后不一致,敏感点识别不全; (略) 界噪声执行标准;混料工序颗粒物产生量核算有误;未明确项目集气罩离源高度;未细化项目注塑车间密闭情况介绍,未明确密闭车间面积、高度,车间送风量;未完善废气收集效率可达性分析;表4-10噪声敏感点的背景值与项目噪声对敏感 (略) 在位置不一致,未核实项目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未核实单层活性炭厚度,未核实废活性炭产生量;附图附件较模糊,遗漏 (略) 现场图,附 (略) 界与各敏感点的测距线,未核实附表1中项目与各敏感点距离,遗漏“宝宝龙双语幼儿园、福娃幼儿园、大大乐幼儿园、人人乐幼儿园、富景阁住宅区等”环境保护目标的识别;附件声环境保护目标监测报告中的监测点位布设不合理。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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