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天津滨海物流 (略) 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相关规定,需对“天津滨海物流 (略) 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略) 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 (略) 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略) 会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物流 (略) 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能力: (略) 理量2000m3/d
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滨海新区汉沽杨家泊镇滨海物流加工区内
项目简介: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投资3300万元在滨海新区汉沽杨家泊镇滨海物流加工区内新建天津滨海物流 (略) 理厂项目, (略) 理厂占地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池、旋流沉砂系统、调节池、 (略) 理设施、污泥池、污泥脱水车间等建构筑物,采用“预处理+A2/O+MBBR+MBR”工艺 (略) 理, (略) 理能力为2000m3/d。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及有机废气,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挥发、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H2S、NH3、臭气浓度等。建设单位对主要产臭气单元加盖密封,并设置恶臭 (略) ;对污泥脱 (略) 房封闭,并设置恶臭 (略) ,恶臭气体经风机引至生物过滤除 (略) 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泥脱水车间外的泥棚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本项目NH3、H2S、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排气筒高度要求。
根据AERSCREEN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值占标率中最大值Pmax=2.61%,根据HJ2.2-2018中5.3.3.2大气评价等级应为二级。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园区进水经本项目“预处理+A2/O+MBBR+MBR+次氯酸钠消毒”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B标准、《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中冲厕、车辆冲洗和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规划中水管网作为中水回用。
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各种水泵、泥泵以及污泥脱水机等设备运行及以及车辆进出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 (略) 界的噪声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在线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油、生活垃圾等,其中COD检测废液、废普通试剂、废试剂瓶、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 (略) 理;栅渣、沉砂需进行属性鉴别后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交城管委清运,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 (略) 置;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别后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滨海新区汉沽市 (略) 理厂和天津市裕 (略) 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 (略) 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 (略) 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在正常状况下,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和地下水保护措施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相关要求,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难以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在非正常状况下预测结果可知, (略) 理厂内调节池氨氮发生泄露后, (略) 区地下水的影响不断扩散,随时间推移影响距离和影响范围变大,在100天时污染物氨氮在地下水中超标距离最大为5.16m,影响距离最大为7.16m, (略) 界范围;在1000天时污染物氨氮在地下水中超标距离最大为9.62m,影响距离最大为 点击查看>> m, (略) 界范围;在10年时污染物氨氮在地下水中未超过评价限值,影响距离最大为 点击查看>> m, (略) 界范围;在20年时污染物氨氮在地下水中未超过评价限值,影响距离最大 点击查看>> m, (略) 界范围。
6、土壤
非正常状况下,当旋流沉砂器出现破损泄漏且地面防渗措施失效的情况,废水出现泄漏渗入地下,污染物会垂直入渗到包气带土壤。经预测,氨氮泄漏到包气带后约2.62d,潜水含水层与包气带接触位置氨氮污染物浓度为0.673mg/L(0. 点击查看>> mg/cm3)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中氨氮Ⅲ类水标准限值(0.50mg/L、0.0005mg/cm3),故非正常状况下将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截断,并设置有效的监控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使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在此状况下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试剂瓶、废油及在线监测废液等,经计算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从风险角度综合分析,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 (略) 置机制保障下,本 (略) 区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环境设施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天津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略) 置去向合理,应 (略) 理厂内构建筑物进行检漏,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略) 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报告书方式、意见表的获取及其他相关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的网络链接:http:/ 点击查看>> ;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点击查看>> ;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建设地周边的企业工作人员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2)公众关心的本项目环保问题;(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的建议和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 (略)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天津滨海物流 (略) 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的相关规定,需对“天津滨海物流 (略) 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略) 会公众了解项目情况, (略) 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略) 会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津滨海物流 (略) 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能力: (略) 理量2000m3/d
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滨海新区汉沽杨家泊镇滨海物流加工区内
项目简介: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投资3300万元在滨海新区汉沽杨家泊镇滨海物流加工区内新建天津滨海物流 (略) 理厂项目, (略) 理厂占地 点击查看>> m2,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m2,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池、旋流沉砂系统、调节池、 (略) 理设施、污泥池、污泥脱水车间等建构筑物,采用“预处理+A2/O+MBBR+MBR”工艺 (略) 理, (略) 理能力为2000m3/d。
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及有机废气,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挥发、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H2S、NH3、臭气浓度等。建设单位对主要产臭气单元加盖密封,并设置恶臭 (略) ;对污泥脱 (略) 房封闭,并设置恶臭 (略) ,恶臭气体经风机引至生物过滤除 (略) 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污泥脱水车间外的泥棚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本项目NH3、H2S、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排气筒高度要求。
根据AERSCREEN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值占标率中最大值Pmax=2.61%,根据HJ2.2-2018中5.3.3.2大气评价等级应为二级。本项目各废气排放源均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园区进水经本项目“预处理+A2/O+MBBR+MBR+次氯酸钠消毒”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B标准、《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20)中冲厕、车辆冲洗和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2005)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规划中水管网作为中水回用。
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各种水泵、泥泵以及污泥脱水机等设备运行及以及车辆进出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 (略) 界的噪声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污泥、在线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油、生活垃圾等,其中COD检测废液、废普通试剂、废试剂瓶、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 (略) 理;栅渣、沉砂需进行属性鉴别后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交城管委清运,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 (略) 置;污泥需进行属性鉴别后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滨海新区汉沽市 (略) 理厂和天津市裕 (略) 处置,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 (略) 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 (略) 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在正常状况下,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和地下水保护措施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相关要求,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难以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在非正常状况下预测结果可知, (略) 理厂内调节池氨氮发生泄露后, (略) 区地下水的影响不断扩散,随时间推移影响距离和影响范围变大,在100天时污染物氨氮在地下水中超标距离最大为5.16m,影响距离最大为7.16m, (略) 界范围;在1000天时污染物氨氮在地下水中超标距离最大为9.62m,影响距离最大为 点击查看>> m, (略) 界范围;在10年时污染物氨氮在地下水中未超过评价限值,影响距离最大为 点击查看>> m, (略) 界范围;在20年时污染物氨氮在地下水中未超过评价限值,影响距离最大 点击查看>> m, (略) 界范围。
6、土壤
非正常状况下,当旋流沉砂器出现破损泄漏且地面防渗措施失效的情况,废水出现泄漏渗入地下,污染物会垂直入渗到包气带土壤。经预测,氨氮泄漏到包气带后约2.62d,潜水含水层与包气带接触位置氨氮污染物浓度为0.673mg/L(0. 点击查看>> mg/cm3)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中氨氮Ⅲ类水标准限值(0.50mg/L、0.0005mg/cm3),故非正常状况下将对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截断,并设置有效的监控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使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在此状况下本项目对土壤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试剂瓶、废油及在线监测废液等,经计算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从风险角度综合分析,在科学管理和完善的 (略) 置机制保障下,本 (略) 区环境风险可以防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环境设施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天津滨海新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略) 置去向合理,应 (略) 理厂内构建筑物进行检漏,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略) 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报告书方式、意见表的获取及其他相关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电子版的网络链接:http:/ 点击查看>> ;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点击查看>> ;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建设地周边的企业工作人员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为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2)公众关心的本项目环保问题;(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的建议和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 (略)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2- 点击查看>>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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