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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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点击查看>>

  邮 ? 箱: @@@ 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新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3000吨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 (略) (略)

江苏冠 (略)

上海 (略)

年产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新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3000吨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尾水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本项目产生的 (略) 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4类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危险 (略)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 (略) 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 (略) 门要求;建设单 (略) 理、废气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2

检测与应用评价平台建设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绸都大道东侧、 (略) 北侧

江苏新视界先进功 (略) 有限公司

吴江 (略)

检测与应用评价平台建设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清洗废水 (略) (略) 理后回用,少量RO浓水与生活污水一起 (略) (略) 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本项目产生的 (略) 理后排放,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其中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4类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危险 (略)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 (略) 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 (略) 门要求;建设单 (略) 理、废气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3

新建码头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乌桥村

吴 (略) (略)

苏州 (略)

新建码头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码头区停靠船舶产生的含 (略) 理达标后与船舶生活污水定期清 (略) (略) 处理,待管网接通后纳 (略) (略) 理,尾水达标排放;码头区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排放。

2.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4类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危险 (略)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 (略) 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 (略) 门要求;建设单 (略) 理、废气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冠春-承诺书


新视界承诺书

交通沥青承诺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点击查看>>

  邮 ? 箱: @@@ 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新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3000吨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 (略) (略)

江苏冠 (略)

上海 (略)

年产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环保新材料、功能性复合材料3000吨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尾水达标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本项目产生的 (略) 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其中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4类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危险 (略)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 (略) 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 (略) 门要求;建设单 (略) 理、废气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2

检测与应用评价平台建设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绸都大道东侧、 (略) 北侧

江苏新视界先进功 (略) 有限公司

吴江 (略)

检测与应用评价平台建设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 (略) (略) 处理;清洗废水 (略) (略) 理后回用,少量RO浓水与生活污水一起 (略) (略) 处理,尾水达标排放。

2.本项目产生的 (略) 理后排放,按环评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其中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4类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危险 (略)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 (略) 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 (略) 门要求;建设单 (略) 理、废气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3

新建码头项目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乌桥村

吴 (略) (略)

苏州 (略)

新建码头项目

1.厂区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码头区停靠船舶产生的含 (略) 理达标后与船舶生活污水定期清 (略) (略) 处理,待管网接通后纳 (略) (略) 理,尾水达标排放;码头区初期雨水、场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排放。

2.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理,规范生产操作,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 (略) ,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4类标准限值; (略) 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危险 (略)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确保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5.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 (略) 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 (略) 门要求;建设单 (略) 理、废气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略)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略) )的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及标识。

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规范开展监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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