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万里船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载重吨新能源船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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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万里船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载重吨新能源船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

《 (略) 年产15万载重吨新能源船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019- 点击查看>> -37-03-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三岭村。项目建设规模:年产15万载重吨新能源船舶。主要产品为纯电动船舶、LNG燃料电力推进船舶。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有机加工车间、刷漆房、船台,辅助工程主要有氧气、二氧化碳仓库、液化石油气仓库、油漆仓库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有办公楼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以及雨污分流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有活性炭+ (略) 理系统、移动式除尘器、移动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沉淀池、隔油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等。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m2,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占项目投资的1%。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经原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同意 (略) 年产15万载货吨船舶生产项目筹建的批复》(贵工信〔2010〕 (略) )作了批复,项目符合《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并符合《广西郁江干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选址基本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加工车间采用水下等离子切割工艺,用水捕集颗粒物,减少颗粒物产生;调漆和分段人工刷漆均在密闭的涂漆房内进行,废气经负压收集,采用活性炭+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补漆废气采用移动式三级活性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氧—液化石油气切割粉尘、除锈粉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苯、二 点击查看>> 苯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在含VOCs物料储存、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采取封闭、监控等防治措施,严格管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 点击查看>> -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区排水系统。切割过程中产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浇灌周边旱作物,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经收集进 (略) 理后, (略) 区绿化用水和切割用水。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对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 (略) 处置;切割废渣、钢材废边角料、焊渣、收集的烟尘、锈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略) 处理;污泥脱水后,用桶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门处理,生活 (略) (略) 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区四周绿化建设,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略)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 (略) )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相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港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港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

《 (略) 年产15万载重吨新能源船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019- 点击查看>> -37-03-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新塘镇三岭村。项目建设规模:年产15万载重吨新能源船舶。主要产品为纯电动船舶、LNG燃料电力推进船舶。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主要有机加工车间、刷漆房、船台,辅助工程主要有氧气、二氧化碳仓库、液化石油气仓库、油漆仓库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有办公楼等;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以及雨污分流系统等;环保工程主要有活性炭+ (略) 理系统、移动式除尘器、移动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沉淀池、隔油池、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等。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m2,项目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9万元,占项目投资的1%。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经原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关于同意 (略) 年产15万载货吨船舶生产项目筹建的批复》(贵工信〔2010〕 (略) )作了批复,项目符合《贵港港总体规划》(2019-2035 年),并符合《广西郁江干流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选址基本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加工车间采用水下等离子切割工艺,用水捕集颗粒物,减少颗粒物产生;调漆和分段人工刷漆均在密闭的涂漆房内进行,废气经负压收集,采用活性炭+ (略) 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补漆废气采用移动式三级活性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氧—液化石油气切割粉尘、除锈粉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苯、二 点击查看>> 苯等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在含VOCs物料储存、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采取封闭、监控等防治措施,严格管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GB 点击查看>> -2019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区排水系统。切割过程中产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 (略) 理后,用于浇灌周边旱作物,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经收集进 (略) 理后, (略) 区绿化用水和切割用水。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对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漆桶、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等进行单独收集、暂存, (略) 处置;切割废渣、钢材废边角料、焊渣、收集的烟尘、锈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略) 处理;污泥脱水后,用桶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门处理,生活 (略) (略) 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 (略) 区四周绿化建设,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设置废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略)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 (略) )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相关规范制定监测方案,开展自行监测,落实相关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港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港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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