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中医医院中医康复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贵港市中医医院中医康复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
《 (略) 中医康复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 点击查看>> -84-01-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港 (略) (略) , (略) 内。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设置病床520张,项目建成后,与现有工程合计总病床数920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主要有建设中医康复楼(主要设置门诊、住院、康复治疗等用房),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雨污分流系统、供热(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暖通工程等,环保工程 (略) 理站(依托)、生物过滤除臭、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
规划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08m2,项目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7%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站采用地埋式,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过滤除臭+紫外线消毒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的标准限值;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应加强消毒、清洁管理,日产日清,并加强通风换气; (略) 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等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 (略) (略) 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 (略) 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贵港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郁江。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对属危险废物废紫外灯、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 (略) 理 (略) 置,废生物滤体、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集中消毒后,即委托有资 (略) 置, (略) 内贮存;中药药渣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废渣交由贵港市 (略) (略) 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对车辆产生的噪声应加强管理,要求进出车辆减速慢行,停车场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出口和进口分开,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把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密闭的房间内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隔振垫,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港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港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6月22日
(略) :
《 (略) 中医康复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020- 点击查看>> -84-01- 点击查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港 (略) (略) , (略) 内。建设规模:项目规划设置病床520张,项目建成后,与现有工程合计总病床数920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主要有建设中医康复楼(主要设置门诊、住院、康复治疗等用房),公用工程主要有供排水、雨污分流系统、供热(采用太阳能+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暖通工程等,环保工程 (略) 理站(依托)、生物过滤除臭、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
规划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08m2,项目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 点击查看>>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7%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书》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理站采用地埋式, (略) 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过滤除臭+紫外线消毒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的标准限值;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暂存间应加强消毒、清洁管理,日产日清,并加强通风换气; (略) 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等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3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经 (略) (略) 理站(采用“生物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 (略) 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 (略) 理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贵港 (略) (略) 理,达到《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郁江。
严格分区防渗,建立场地区域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固 (略) 置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要求,对属危险废物废紫外灯、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 (略) 理 (略) 置,废生物滤体、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集中消毒后,即委托有资 (略) 置, (略) 内贮存;中药药渣生活 (略) 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隔油废渣交由贵港市 (略) (略) 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区平面布置;对车辆产生的噪声应加强管理,要求进出车辆减速慢行,停车场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出口和进口分开,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把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密闭的房间内并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隔振垫,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相应标准要求。
(五)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配 (略) 置设施,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 (略) 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略) 第34 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略) 公告2016 年第74 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依据国家相关排污单位监测规范,落实监测要求。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生产的具体时间,试生产前请以书 (略) 备案并函告当 (略) 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
四、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贵港市港 (略) ,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 (略) 门的监督检查。
五、我局委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港 (略) 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贵港 (略)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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