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玉溪市 (略) 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55-161输变电工程 |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总投资(万元) | 点击查看>> .00 | 环保投资(万元) | |
环保投资占比(%) | 0.94 | 施工工期 | 12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报告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 ||
规划情况 | 根据《玉溪市“十四五”配电网规划》及电网项目工作安排,华宁县拟建设220kV橘乡输变电工程。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本工程属于《玉溪市“十四五”配电网规划》中拟建的220kV输变电项目,符合当地电网规划。 为满足玉溪市华宁县供电需求,缓解220kV泉乡变的供电压力,优化片区电网网架结构,提高片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建设220kV橘乡输变电工程是必要的。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21年12月6日,玉溪市人民政府颁布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发〔2021〕 (略) ),提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 (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 (略) )精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 (略) 会高质量发展,本工程与玉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相符。 2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2。 表2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相符性分析 阶段标准要求相符性分析选址选线1、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2、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3、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4、 (略) 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5、同一走廊内 (略) ,宜采用同塔多回架设、并行架设等形式,减少新开辟走廊, (略) 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6、 (略) 宜避让集中林区,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1、本工 (略) 选址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略) 选线时,尽可能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避让了自然保护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2、本工程选址选线时避让了0类声环境功能区。3、变电工程选址时,已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问题。4、本工程避让了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在采取措施后本工程对周边环 (略) 的电磁和声环境影响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5、本工程新建2 (略) 采用并行架设的方式走线,110kVπ接泉乡~ (略) 采用同塔双回架设。6、本 (略) 因受周围自然保护区、规划等影响,无法完全避让集中林区,但 (略) 档距、 (略) 等措施,尽量减少了林木砍伐。施工期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应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本环评依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施工期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以 (略) 置措施和要求,并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运营期1、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放符合GB8702、GB 点击查看>> 、GB897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2、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3、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高抗油等矿物油 (略) 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 (略) 理,严禁随意丢弃。不 (略) 理的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或暂存区。1、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 (略) 、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报告提出了环境监测计划。2、通过加强运营期的环保设施维护,可确保事故油池无渗漏、无溢流。3、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分别交由 (略) 理资质的单位(目前为曲靖银发危 (略) (略) 、 (略) (略) )处理。新 (略) 站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略) 述,本工程建设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 3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规相符性分析 (1)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目前,国家及云南省均尚未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 2016年10月, (略) 印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略) ),提出:“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 (略) 、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2018年8月, (略) 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 (略) ),提出:“对审批中发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线、铁路等线性项目,指导督促项目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规向有 (略) 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 (略) ),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 (略) 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 (略) )第九条:“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第十三条:“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第三款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国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除执行前款规定外,需要开展抚育和更新采伐或者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的,还应当符合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划,并编制采伐或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作业设计,经县级以 (略) 门依法批准后实施。”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略) (略)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I级保护林地。(二) (略) 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 (略) (略) 门和省级人民政 (略) 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 (略) 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I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七)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以外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略) 根据特殊情况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占用林地, (略) 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并且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有审核审批权的人民政 (略) 门应当作出准予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本工程属于电网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无法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且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地, (略) 穿越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国家二级公益林,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工程设计已采取相应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本环评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与要求,已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家二级公益林,不会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并遵 (略) 门意见和要求开展后续工作,目前工程暂未开展占用林地手续,建设单位应确保工程开工建设前取得相关征占用林地手续文件。因此,根据环环评〔2016〕 (略) 、环规财〔2018〕 (略) 和厅字〔2019〕 (略) 文件,本工程不违背现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根据林资发〔2017〕 (略) 、云林规〔2019〕2号 (略) (略) 文件,本工程也不违背现行国家和地方公益林管控要求。 (2) (略) 协议和要求落实情况 表4本工程 (略) 的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 协议出具单位协议意见和要求对意见的落实情况华宁 (略) 原则同意。若与国家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冲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开工建设。本工程的建设与国家现行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相符,本工程尚未开工建设,正在办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手续。 |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 本工程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本工程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1)220k (略) 新建工程 220k (略) 站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东南侧约3km的原牛山柑橘农场内。 (2)500k (略) 220kV间隔扩建工程 500k (略) 站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镇法果村拖卓组。 (3)220kV橘乡~宁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220k (略) ,终点为500k (略) ,工程全线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4)220kV橘乡~宁州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220k (略) ,终点为500k (略) ,工程全线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5)110kVπ接泉乡~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220k (略) ,终点为110kV泉乡~福照I回π接点,工程全线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6)110kVπ接泉乡~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220k (略) ,终点为110kV泉乡~盘溪线π接点,工程全线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评价 标准 | 1 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 本工程涉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2类和4a类区域,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变电工程: (略) 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 (略) 声环境敏感目标执行2类区标准。 线路工程:线路沿线区域执行1类区标准(位于农村区域)和4a类区标准(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以4000V/m作为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以100μT作为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略) 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 (略) ,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3)环境空气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4)水环境 (略) 跨越华溪河、白龙河以及南盘江段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2) (略) 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3)废污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略)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清运; (略) 运行期无废污水排放。 (4)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产污环节分析 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土建施工、基础施工、材料运输、设备安装等过程中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生态环境影响(包括土地占用、动植物影响等)以及扬尘、施工噪声、废污水以及固体废物等影响。 2污染源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如下: (1)生态环境:工程永久占地及施工场地、牵张场、 (略) 等临时占地会损坏原地表植被。同时随着工程的开工,施工机械、施工人员 点击查看>> 续进场,将 (略) 部原有野生动物的生存、栖息环境,施工机械噪声会驱赶野生动物,使施工区域的动物被迫暂时迁移到适宜的环境中去栖息和繁衍。 (2)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产生。 (3)施工扬尘: (略) 主变基础开挖、场地回填、线路杆塔基础开挖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 (4)施工废污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5)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临时土方和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等。 3工程环保特点 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可能产生一定的生态环境和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固体废物等影响,但采取相应保护及恢复措施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可逆的,可在一定时间内得到恢复。 4施工期各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4.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和施工活动对植被和区域内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以及施工可能对华宁登楼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造成的影响。 4.1.1土地占用影响分析 本工程用地主要包括改变功能和非改变功能的用地两类,前 (略) 永久占地、线路塔基占地等;后者主要为工程临时占地, (略) 塔基施工场地区、线路牵张场、 (略) 等。 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4.534hm2, (略) (略) 塔基区,占地类型包括林地、园地和建设用地。永久占地区的土地将永久变为建筑用地,其功能和结构均发生了改变。 本工程施工占地为0.59hm2, (略) 塔基施工场地区、线路牵张场、 (略) ,占地类型包括林地、园地与建设用地。临时占地会导致地面植被损失,但在工程结束后,可恢复原有功能,土地利用类型不会发生改变。 4.1.2植被影响分析 220k (略) 站址区域植被为人工种植的果树,工程建设对区域自然植被的影响很小。 (略) 间隔扩建 (略) 内预留区域进行, (略) 外自然植被。 (略) 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仅限塔基范围之内,占地面积小,对当地常见植被的破坏也较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主要为设备覆压、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对绿地的践踏,但由于为点状作业,单塔施工时间短,故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会暂时降低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间接影响区内植被生长发育,但影响是短暂的,并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 因本工程建设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生物损失总量为 点击查看>> t,占评价区生物总量的0.021%,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植被生物量的较小。详见表25。 表25 评价区植被生物损失量统计表 植被类型评价区面积(hm2)占地面积(hm2)平均生物量t/hm2评价区总生物量(t)损失生物量(t)林地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952灌草丛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4. 点击查看>> .0848农业植被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968合计 点击查看>> .534/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63364.1.3动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动物资源的调查结果表明, (略) (略) 沿线人类生产活动频繁,分布在该区域的野生动物较少。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随着工程的开工,施工机械、施工人员的进场,土、石料堆积场及其它施工场地的布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可能干扰现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导致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改变。 本工程新 (略) 占地为旱地,站址现状为果园,工程建设会导致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改变。 (略) 间隔扩建 (略) 内预留区域进行,不会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产生影响。本工程杆塔基础占地为空间线性方式,施工方法为间断性的,施工通道则尽量利 (略) 、 (略) 、田间小道等, (略) 部工作量较小。且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一般安置在人类活 (略) ,如村庄、集镇。 因此本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为间断性、暂时性的。施工完成后,部分野生动物仍可以到原栖息地附近区域栖息。因此,本工程施工对当地的动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1.4华宁登楼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影响分析 受生态保护红线分布以及与 (略) 交叉跨越位置的影响,本 (略) 沿华宁登楼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边界走线,本 (略) 与自然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为50m。 本 (略) 未穿越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在施工期间控制施工范围不进入自然保护区内施工,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场地,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护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和植被恢复,不会对华宁登楼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 4.1.5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影响分析 (略) 占地呈点状线性分布,空间跨度大,不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分割,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产生影响,不会造成明显水土流失。此外,本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占地较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和植被恢复,造成的生物量、生产力损失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略) 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最大限度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500k (略) (略) ,本 (略) 内增加两个220kV出线间隔,不新征占地,且增加的间 (略) 的西南侧,不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因此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无影响 综上,本工程设计已结合生态保护红线 (略) 径方案优化,在保证安全系数基础上 (略) 穿越长度,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设取弃土场、牵张场地,不在其中设置施工营地。在做好相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工程施工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4.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4.2.1噪声源 (略) 施工期在挖填方、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中,可能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的运转噪声,如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噪声水平为60~85dB(A)。 (略) 施工期在杆塔基础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另外,在架线过程中,施工机械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为70~80dB(A)。 4.2.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 (略) 新建工程及间隔扩建工程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预测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L1、L2-为与声源相距r1、r2处的施工噪声级,dB(A)。 取最大施工噪声源值85dB(A) (略) 施工场界噪声环境贡献值进行预测。施工噪 (略) 施工场界噪声贡献值 (略) 场界外距离(m) 点击查看>> 未设置拦挡设施噪声贡献值dB(A) 点击查看>> 设置拦挡设施噪声贡献值dB(A) 点击查看>> 施工场界噪声标准dB(A)昼间70,夜间55注:按最不利情况假设施工设备距场界5m; (略) 围墙噪声衰减量按5dB(A)考虑。 由表26可知, (略) 施工时在设置围挡设施的情况下场界噪声贡献值为69dB(A); (略) 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区设有围墙,施工活动对场界噪声贡献值可降低5dB(A),降低后场界噪声贡献值为69dB(A),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昼间70dB(A)的要求,但夜间仍不能满足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的要求。 (略)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等,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略) 间隔扩建工程的施工场 (略) 围墙内,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消除, (略) (略) 址周围的声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 (略) 工程声环境影响分析 (略) 工程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和架线活动过程中,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施工噪声亦 (略) 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但由于杆塔基础占地分散、单塔面积小、开挖量小,施工时间短,单位杆塔基础施工周期一般在2个月以内、施工作业时间一般在1周以内,且夜间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3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4.3.1环境空气污染源 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 (略) (略) 土建施工的场地平整、基础等土石方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 (略) 扬尘等。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属无组织排放。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 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初期, (略) (略) 的土石方开挖都会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若遇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更为突出。施工开挖、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 (略) 部区域内空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TSP)明显增加。 4.3.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 (略) 工程 (略) 新建工程施工时,由于土石方的开挖造成土地裸露, (略) 部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5 (略) 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施工扬尘的影响是短时间的,在土建工程结束后即可恢复。此外,在建设期间,大件设备及其他设备材料的运输, (略) (略) 产生扬尘问题,但该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此问题亦会消失。在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略) 间隔扩建工程土石方工程量很小,施工扰动范围和扰动强度均较低,在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2) (略) 工程 线路工程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 (略) (略) 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略) 施工时间较短,受本工程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有限,并且通过拦挡、苫盖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 (略) 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临时占地区域在工程初期场地平整的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影响;材料进场、杆塔基础开挖、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均可能产生扬尘影响;车辆运输材料也 (略) 产生扬尘。由于场地平整及设备进场均在工程初期,该扬尘问题是暂时性的, (略) 理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 (略) 扬尘存在于 (略) 路径范围,但总量较小,且施工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采取运输车辆进行覆 (略) 进行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4施工期废污水环境影响分析 4.4.1废污水污染源 本工程施工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20人,施工人员人均用水量约0.15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4m3/d。 (略) (略)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及裸露场地,砂石料加工、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 4.4.2废污水影响分析 220k (略) 新建工程采取修 (略) 理设施对施工期生 (略) 理;500k (略) (略) 内建设了 (略) 理设施,本期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 (略) (略) 理; (略)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化 (略) (略) 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少量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用途,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4.5.1施工固废污染源 (略) 新建工程及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弃渣、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略)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 (略) 杆塔基础回填余土及少量混凝土残渣等建筑垃圾等,以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 4.5.2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 (略) 置则会产生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略) 置则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破坏景观。 220k (略) 新建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 (略) 理,并收集到现场 (略) ,不能利用的及时运出。间隔扩 (略) 施工人员的生活 (略) 内已有的垃圾桶进行收集。 (略) 工程土石方量大体平衡,其他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的线材、塔材及辅材,将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不良影响。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略) 述,本工程属于工程量较小,作业点较分散,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在认真落实各项针对生态环境的生态保护措施以及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污水、施工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监管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小。 |
五、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选用220kV余屯(小哨) (略) 作为220k (略) 的类 (略) ,类比监测结果表明,类比对象220kV余屯(小哨) (略) 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类比监测值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类比可行性分析,220kV余屯(小哨) (略) 在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反映220k (略) 本期扩建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水平。因此,可以预测本工程220k (略) 扩建 (略) 厂界及周围电磁环 (略) 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投运后,各电磁环 (略) 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玉溪市 (略) 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55-161输变电工程 |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总投资(万元) | 点击查看>> .00 | 环保投资(万元) | |
环保投资占比(%) | 0.94 | 施工工期 | 12个月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报告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 ||
规划情况 | 根据《玉溪市“十四五”配电网规划》及电网项目工作安排,华宁县拟建设220kV橘乡输变电工程。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本工程属于《玉溪市“十四五”配电网规划》中拟建的220kV输变电项目,符合当地电网规划。 为满足玉溪市华宁县供电需求,缓解220kV泉乡变的供电压力,优化片区电网网架结构,提高片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建设220kV橘乡输变电工程是必要的。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21年12月6日,玉溪市人民政府颁布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发〔2021〕 (略) ),提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 (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 (略) )精神,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 (略) 会高质量发展,本工程与玉溪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总体要求相符。 2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相符性分析详见表2。 表2本工程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相符性分析 阶段标准要求相符性分析选址选线1、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2、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3、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4、 (略) 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5、同一走廊内 (略) ,宜采用同塔多回架设、并行架设等形式,减少新开辟走廊, (略) 走廊间距,降低环境影响。6、 (略) 宜避让集中林区,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1、本工 (略) 选址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略) 选线时,尽可能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避让了自然保护区与饮用水源保护区。2、本工程选址选线时避让了0类声环境功能区。3、变电工程选址时,已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问题。4、本工程避让了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在采取措施后本工程对周边环 (略) 的电磁和声环境影响可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5、本工程新建2 (略) 采用并行架设的方式走线,110kVπ接泉乡~ (略) 采用同塔双回架设。6、本 (略) 因受周围自然保护区、规划等影响,无法完全避让集中林区,但 (略) 档距、 (略) 等措施,尽量减少了林木砍伐。施工期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应落实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技术协议书、相关标准的要求。本环评依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提出了一系列施工期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以 (略) 置措施和要求,并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运营期1、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噪声、废水排放符合GB8702、GB 点击查看>> 、GB8978等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2、运行期应对事故油池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渗漏、无溢流。3、变电工程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变压器油、高抗油等矿物油 (略) 理。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 (略) 理,严禁随意丢弃。不 (略) 理的应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或暂存区。1、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 (略) 、线路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本报告提出了环境监测计划。2、通过加强运营期的环保设施维护,可确保事故油池无渗漏、无溢流。3、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分别交由 (略) 理资质的单位(目前为曲靖银发危 (略) (略) 、 (略) (略) )处理。新 (略) 站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略) 述,本工程建设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 3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规相符性分析 (1)相关法律法规相符性分析 目前,国家及云南省均尚未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办法。 2016年10月, (略) 印发《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略) ),提出:“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 (略) 、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2018年8月, (略) 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 (略) ),提出:“对审批中发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线、铁路等线性项目,指导督促项目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方式,或依法依规向有 (略) 门履行穿越法定保护区的行政许可手续、强化减缓和补偿措施。”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 (略) ),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 (略) 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 (略) )第九条:“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第十三条:“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第三款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国有二级国家级公益林除执行前款规定外,需要开展抚育和更新采伐或者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的,还应当符合森林经营方案的规划,并编制采伐或非木质资源培育利用作业设计,经县级以 (略) 门依法批准后实施。”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略) (略)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I级保护林地。(二) (略) 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 (略) (略) 门和省级人民政 (略) 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四)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 (略) 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工矿、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I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六)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七)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II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以外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不得使用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地。 (略) 根据特殊情况对具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条:“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占用林地, (略) 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第十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并且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对生态环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有审核审批权的人民政 (略) 门应当作出准予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本工程属于电网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无法完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且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本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地, (略) 穿越的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国家二级公益林,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工程设计已采取相应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本环评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与要求,已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国家二级公益林,不会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并遵 (略) 门意见和要求开展后续工作,目前工程暂未开展占用林地手续,建设单位应确保工程开工建设前取得相关征占用林地手续文件。因此,根据环环评〔2016〕 (略) 、环规财〔2018〕 (略) 和厅字〔2019〕 (略) 文件,本工程不违背现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根据林资发〔2017〕 (略) 、云林规〔2019〕2号 (略) (略) 文件,本工程也不违背现行国家和地方公益林管控要求。 (2) (略) 协议和要求落实情况 表4本工程 (略) 的要求落实情况一览表 协议出具单位协议意见和要求对意见的落实情况华宁 (略) 原则同意。若与国家出台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冲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项目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开工建设。本工程的建设与国家现行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相符,本工程尚未开工建设,正在办理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手续。 |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 本工程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本工程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1)220k (略) 新建工程 220k (略) 站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东南侧约3km的原牛山柑橘农场内。 (2)500k (略) 220kV间隔扩建工程 500k (略) 站址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镇法果村拖卓组。 (3)220kV橘乡~宁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220k (略) ,终点为500k (略) ,工程全线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4)220kV橘乡~宁州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220k (略) ,终点为500k (略) ,工程全线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5)110kVπ接泉乡~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220k (略) ,终点为110kV泉乡~福照I回π接点,工程全线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6)110kVπ接泉乡~ (略) 工程 (略) 起点为220k (略) ,终点为110kV泉乡~盘溪线π接点,工程全线位于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评价 标准 | 1 环境质量标准 (1)声环境 本工程涉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2类和4a类区域,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变电工程: (略) 区域执行2类区标准, (略) 声环境敏感目标执行2类区标准。 线路工程:线路沿线区域执行1类区标准(位于农村区域)和4a类区标准(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 (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以4000V/m作为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以100μT作为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略) 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 (略) ,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3)环境空气 (略)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4)水环境 (略) 跨越华溪河、白龙河以及南盘江段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 (2) (略) 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3)废污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略)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 (略)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清运; (略) 运行期无废污水排放。 (4)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产污环节分析 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土建施工、基础施工、材料运输、设备安装等过程中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可能产生生态环境影响(包括土地占用、动植物影响等)以及扬尘、施工噪声、废污水以及固体废物等影响。 2污染源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如下: (1)生态环境:工程永久占地及施工场地、牵张场、 (略) 等临时占地会损坏原地表植被。同时随着工程的开工,施工机械、施工人员 点击查看>> 续进场,将 (略) 部原有野生动物的生存、栖息环境,施工机械噪声会驱赶野生动物,使施工区域的动物被迫暂时迁移到适宜的环境中去栖息和繁衍。 (2)施工噪声:施工机械产生。 (3)施工扬尘: (略) 主变基础开挖、场地回填、线路杆塔基础开挖以及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 (4)施工废污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5)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临时土方和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等。 3工程环保特点 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施工期可能产生一定的生态环境和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固体废物等影响,但采取相应保护及恢复措施后,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可逆的,可在一定时间内得到恢复。 4施工期各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4.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和施工活动对植被和区域内野生动物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以及施工可能对华宁登楼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与生态保护红线造成的影响。 4.1.1土地占用影响分析 本工程用地主要包括改变功能和非改变功能的用地两类,前 (略) 永久占地、线路塔基占地等;后者主要为工程临时占地, (略) 塔基施工场地区、线路牵张场、 (略) 等。 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4.534hm2, (略) (略) 塔基区,占地类型包括林地、园地和建设用地。永久占地区的土地将永久变为建筑用地,其功能和结构均发生了改变。 本工程施工占地为0.59hm2, (略) 塔基施工场地区、线路牵张场、 (略) ,占地类型包括林地、园地与建设用地。临时占地会导致地面植被损失,但在工程结束后,可恢复原有功能,土地利用类型不会发生改变。 4.1.2植被影响分析 220k (略) 站址区域植被为人工种植的果树,工程建设对区域自然植被的影响很小。 (略) 间隔扩建 (略) 内预留区域进行, (略) 外自然植被。 (略) 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仅限塔基范围之内,占地面积小,对当地常见植被的破坏也较少;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主要为设备覆压、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对绿地的践踏,但由于为点状作业,单塔施工时间短,故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是短暂的,并随施工期的结束而逐步恢复;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会暂时降低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间接影响区内植被生长发育,但影响是短暂的,并随施工结束而逐渐消失。 因本工程建设永久占地造成的植被生物损失总量为 点击查看>> t,占评价区生物总量的0.021%,工程建设对评价区的植被生物量的较小。详见表25。 表25 评价区植被生物损失量统计表 植被类型评价区面积(hm2)占地面积(hm2)平均生物量t/hm2评价区总生物量(t)损失生物量(t)林地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952灌草丛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4. 点击查看>> .0848农业植被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5968合计 点击查看>> .534/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63364.1.3动物影响分析 本工程动物资源的调查结果表明, (略) (略) 沿线人类生产活动频繁,分布在该区域的野生动物较少。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随着工程的开工,施工机械、施工人员的进场,土、石料堆积场及其它施工场地的布置,施工中产生的噪声可能干扰现有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导致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改变。 本工程新 (略) 占地为旱地,站址现状为果园,工程建设会导致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改变。 (略) 间隔扩建 (略) 内预留区域进行,不会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产生影响。本工程杆塔基础占地为空间线性方式,施工方法为间断性的,施工通道则尽量利 (略) 、 (略) 、田间小道等, (略) 部工作量较小。且施工人员的生活区一般安置在人类活 (略) ,如村庄、集镇。 因此本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为间断性、暂时性的。施工完成后,部分野生动物仍可以到原栖息地附近区域栖息。因此,本工程施工对当地的动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1.4华宁登楼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影响分析 受生态保护红线分布以及与 (略) 交叉跨越位置的影响,本 (略) 沿华宁登楼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边界走线,本 (略) 与自然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为50m。 本 (略) 未穿越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占用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在施工期间控制施工范围不进入自然保护区内施工,不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场地,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保护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和植被恢复,不会对华宁登楼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造成影响。 4.1.5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影响分析 (略) 占地呈点状线性分布,空间跨度大,不会造成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生态分割,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产生影响,不会造成明显水土流失。此外,本工程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永久占地较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和植被恢复,造成的生物量、生产力损失较小,在可接受范围内。 (略) 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区时,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最大限度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500k (略) (略) ,本 (略) 内增加两个220kV出线间隔,不新征占地,且增加的间 (略) 的西南侧,不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因此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基本无影响 综上,本工程设计已结合生态保护红线 (略) 径方案优化,在保证安全系数基础上 (略) 穿越长度,在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设取弃土场、牵张场地,不在其中设置施工营地。在做好相应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工程施工对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4.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4.2.1噪声源 (略) 施工期在挖填方、基础施工、设备安装等阶段中,可能产生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的运转噪声,如挖掘机、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噪声水平为60~85dB(A)。 (略) 施工期在杆塔基础开挖时挖土填方、基础施工等阶段中,主要噪声源有混凝土搅拌机、汽车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噪声。另外,在架线过程中,施工机械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线路施工噪声源声级值一般为70~80dB(A)。 4.2.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1) (略) 新建工程及间隔扩建工程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预测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L1、L2-为与声源相距r1、r2处的施工噪声级,dB(A)。 取最大施工噪声源值85dB(A) (略) 施工场界噪声环境贡献值进行预测。施工噪 (略) 施工场界噪声贡献值 (略) 场界外距离(m) 点击查看>> 未设置拦挡设施噪声贡献值dB(A) 点击查看>> 设置拦挡设施噪声贡献值dB(A) 点击查看>> 施工场界噪声标准dB(A)昼间70,夜间55注:按最不利情况假设施工设备距场界5m; (略) 围墙噪声衰减量按5dB(A)考虑。 由表26可知, (略) 施工时在设置围挡设施的情况下场界噪声贡献值为69dB(A); (略) 间隔扩建工程施工区设有围墙,施工活动对场界噪声贡献值可降低5dB(A),降低后场界噪声贡献值为69dB(A),均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昼间70dB(A)的要求,但夜间仍不能满足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的要求。 (略)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等,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略) 间隔扩建工程的施工场 (略) 围墙内,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消除, (略) (略) 址周围的声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 (略) 工程声环境影响分析 (略) 工程杆塔基础施工、杆塔组立和架线活动过程中,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施工噪声亦 (略) 附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但由于杆塔基础占地分散、单塔面积小、开挖量小,施工时间短,单位杆塔基础施工周期一般在2个月以内、施工作业时间一般在1周以内,且夜间一般不进行施工作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小范围的、短暂的,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3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4.3.1环境空气污染源 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 (略) (略) 土建施工的场地平整、基础等土石方工程、设备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 (略) 扬尘等。由于扬尘源多且分散,源高一般在1.5m以下,属无组织排放。受施工方式、设备、气候等因素制约,产生的随机性和波动性较大。 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主要集中在施工初期, (略) (略) 的土石方开挖都会产生扬尘污染,特别是若遇久旱无雨的大风天气,扬尘污染更为突出。施工开挖、车辆运输等产生的粉尘 (略) 部区域内空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TSP)明显增加。 4.3.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 (略) 工程 (略) 新建工程施工时,由于土石方的开挖造成土地裸露, (略) 部二次扬尘,可能对周围5 (略) 部地区产生暂时影响,但施工扬尘的影响是短时间的,在土建工程结束后即可恢复。此外,在建设期间,大件设备及其他设备材料的运输, (略) (略) 产生扬尘问题,但该扬尘问题只是暂时的和流动的,当建设期结束,此问题亦会消失。在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略) 间隔扩建工程土石方工程量很小,施工扰动范围和扰动强度均较低,在采取覆盖、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很小。 (2) (略) 工程 线路工程杆塔基础开挖产生的 (略) (略) 部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略) 施工时间较短,受本工程施工扬尘影响的区域有限,并且通过拦挡、苫盖等施工管理措施可以 (略) 施工产生的扬尘影响。临时占地区域在工程初期场地平整的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影响;材料进场、杆塔基础开挖、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均可能产生扬尘影响;车辆运输材料也 (略) 产生扬尘。由于场地平整及设备进场均在工程初期,该扬尘问题是暂时性的, (略) 理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 (略) 扬尘存在于 (略) 路径范围,但总量较小,且施工完毕该问题即会消失,采取运输车辆进行覆 (略) 进行撒水降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4.4施工期废污水环境影响分析 4.4.1废污水污染源 本工程施工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平均施工人员约20人,施工人员人均用水量约0.15m3/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总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约2.4m3/d。 (略) (略)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雨水冲刷开挖土方及裸露场地,砂石料加工、施工机械和进出车辆的冲洗水。 4.4.2废污水影响分析 220k (略) 新建工程采取修 (略) 理设施对施工期生 (略) 理;500k (略) (略) 内建设了 (略) 理设施,本期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 (略) (略) 理; (略) 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化 (略) (略) 理,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少量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喷洒抑尘等用途,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4.5.1施工固废污染源 (略) 新建工程及间隔扩建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弃渣、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略)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 (略) 杆塔基础回填余土及少量混凝土残渣等建筑垃圾等,以及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 4.5.2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 (略) 置则会产生水土流失等环境影响,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 (略) 置则不仅污染环境而且破坏景观。 220k (略) 新建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 (略) 理,并收集到现场 (略) ,不能利用的及时运出。间隔扩 (略) 施工人员的生活 (略) 内已有的垃圾桶进行收集。 (略) 工程土石方量大体平衡,其他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的线材、塔材及辅材,将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显著不良影响。 5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略) 述,本工程属于工程量较小,作业点较分散,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在认真落实各项针对生态环境的生态保护措施以及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污水、施工固体废物等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监管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降低到最小。 |
五、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选用220kV余屯(小哨) (略) 作为220k (略) 的类 (略) ,类比监测结果表明,类比对象220kV余屯(小哨) (略) 厂界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类比监测值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类比可行性分析,220kV余屯(小哨) (略) 在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反映220k (略) 本期扩建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水平。因此,可以预测本工程220k (略) 扩建 (略) 厂界及周围电磁环 (略) 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工程投运后,各电磁环 (略) 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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