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南雄市妇产医院、南雄市儿童医院)异地新建(中医院与妇计院医共体)建设项目-南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代建单位:南雄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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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南雄市妇产医院、南雄市儿童医院)异地新建(中医院与妇计院医共体)建设项目-南雄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院(代建单位:南雄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局)

建设单位南雄市妇幼保健计 (略) (代建单位:南雄市政府投资项 (略) )
工程名称南雄市妇幼保健计 (略) ( (略) 、 (略) )异地新建( (略) (略) 医共体)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南雄市北城区北城大道北城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层数9层(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 点击查看>>合同价格 点击查看>> .57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韶关地 (略)
设计单位广东省城乡规 (略)
施工单位韶 (略)
监理单位广州市财贸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邓智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王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王晖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陈锋总监理工程师刘伟
合同工期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01
状态正常
备注质 (略) :J2017-036安 (略) :J2017-036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 (略) 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略) 罚。
建设单位南雄市妇幼保健计 (略) (代建单位:南雄市政府投资项 (略) )
工程名称南雄市妇幼保健计 (略) ( (略) 、 (略) )异地新建( (略) (略) 医共体)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南雄市北城区北城大道北城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层数9层(地上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 点击查看>>合同价格 点击查看>> .57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韶关地 (略)
设计单位广东省城乡规 (略)
施工单位韶 (略)
监理单位广州市财贸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邓智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王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王晖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陈锋总监理工程师刘伟
合同工期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01
状态正常
备注质 (略) :J2017-036安 (略) :J2017-036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 (略) 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略)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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