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瑞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新密市瑞琦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新密市 (略) 年产4.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密市 (略)

新密市 (略) 年产4.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新庄村

河南 (略)

新密市 (略) 成立于2017年5月,位于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新庄村,原名称郑州 (略) ,于2021年1月29日名称变更为新密市 (略) ,拟投资350 (略) 区内进行扩建,分两期进行建设,拆除原有1座串烧三联体窑,一期建设1条不定形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40米推板式隧道窑、1条61米隧道窑、配套建设余热干燥系统:新增主要设备:雷蒙磨、对辊机、颚式破碎机、混砂机、压力机、搅拌机、配套建设自动配料 (略) 理设施等。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共计2万吨不定形耐火材料、2万吨重质砖耐火材料、1万吨轻质砖耐火材料。

1、废水。

本项目用水包括原料区喷雾除尘用水、配料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原料库喷雾用水在喷雾过程中耗散,无废水产生;配料用水在在烧 (略) 蒸发耗散,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 (略) 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食堂废水经1座2m3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20m3 (略) 理后定期用吸粪车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①骨料生产线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②粉料生产线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③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④混砂机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⑤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⑥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⑦食堂油烟。

骨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评价针对骨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均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式破碎机下料仓进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出料口与 (略) 设集气罩;②对辊破碎机(地下式)出料口与 (略) 设集气罩;③振动筛全密闭,设集气收尘管道;骨料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磨粉工序粉尘:评价针对磨粉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颚式破碎机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式破碎机料仓进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出料口与 (略) 设集气罩;②雷蒙磨设集气收尘管道;磨粉工序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 (略) 理(TA002)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物料入仓粉尘:评价针对物料入仓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料仓呼吸孔设置引风管道,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搅拌机搅拌工序粉尘:评价针对搅拌机搅拌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密闭,设置引风管道,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混砂机搅拌工序粉尘、成型工序粉尘:评价针对混砂机搅拌工序粉尘、成型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混砂机密闭,分别设置引风管道;②压力机压砖平台上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5)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评价针对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引入1套小苏打干法脱硫(TA006)+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7)+ (略) 理设施(TA008)中处理后引至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后,项目骨料破碎、筛分工序、磨粉工序、物料入仓工序、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各工序配套的覆膜滤料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81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项目二期工程完成,即总体工程完成后, (略) 骨料破碎、筛分工序、磨粉工序、物料入仓工序、搅拌工序、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各工序配套的覆膜滤料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54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1套“小苏打干法脱硫+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SCR脱硝”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46mg/m3、SO2排放浓度为8.57mg/m3、NOx排放浓度为 点击查看>> mg/m3、氨排放浓度为2.01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同时颗粒物、SO2、NOx和氨排放浓度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 (略) )中耐火材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8mg/m3)。

食堂油烟:评价针对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对油 (略) 理,净化后油烟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经计算,本项目一期工程 (略) 理后排放浓度为0.34mg/m3,排放量0.405kg/a;二期工程完成后排放浓度为0.675mg/m3,排放量0.81kg/a,均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80~90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破碎机置于地下、风机加装消声器,生产车间西侧、南侧墙面安装隔音棉等措施后,本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后, (略) 界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略) 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项目二期工程完成后,即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 (略) 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略) 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沉淀池底渣、成型及烧结工序产生的残次品、脱硫渣等一般固废;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渣定期清理后 (略) 综合利用。残次品作为原料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脱硫渣由碳酸氢钠粉供给单位定时清运,清运后进行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5m2危废间暂存,定期交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 (略) (略) 理。项目 (略) 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企业共发放调查表5份,回收有效调查表5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新密市 (略) 年产4.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密市 (略)

新密市 (略) 年产4.5万吨耐火材料扩建项目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新庄村

河南 (略)

新密市 (略) 成立于2017年5月,位于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新庄村,原名称郑州 (略) ,于2021年1月29日名称变更为新密市 (略) ,拟投资350 (略) 区内进行扩建,分两期进行建设,拆除原有1座串烧三联体窑,一期建设1条不定形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40米推板式隧道窑、1条61米隧道窑、配套建设余热干燥系统:新增主要设备:雷蒙磨、对辊机、颚式破碎机、混砂机、压力机、搅拌机、配套建设自动配料 (略) 理设施等。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共计2万吨不定形耐火材料、2万吨重质砖耐火材料、1万吨轻质砖耐火材料。

1、废水。

本项目用水包括原料区喷雾除尘用水、配料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原料库喷雾用水在喷雾过程中耗散,无废水产生;配料用水在在烧 (略) 蒸发耗散,无废水产生;车辆冲洗废 (略) 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食堂废水经1座2m3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20m3 (略) 理后定期用吸粪车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①骨料生产线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②粉料生产线磨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③物料入仓产生的颗粒物;④混砂机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⑤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⑥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⑦食堂油烟。

骨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评价针对骨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均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式破碎机下料仓进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出料口与 (略) 设集气罩;②对辊破碎机(地下式)出料口与 (略) 设集气罩;③振动筛全密闭,设集气收尘管道;骨料破碎工序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1)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磨粉工序粉尘:评价针对磨粉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项目颚式破碎机位于地下封闭,并设置收尘管,形成微负压。颚式破碎机料仓进料口采取三面围挡加顶,进料口一侧采用自动感应门装置,出料口与 (略) 设集气罩;②雷蒙磨设集气收尘管道;磨粉工序废气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 (略) 理(TA002)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物料入仓粉尘:评价针对物料入仓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料仓呼吸孔设置引风管道,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3)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搅拌机搅拌工序粉尘:评价针对搅拌机搅拌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密闭,设置引风管道,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4)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混砂机搅拌工序粉尘、成型工序粉尘:评价针对混砂机搅拌工序粉尘、成型工序粉尘,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①混砂机密闭,分别设置引风管道;②压力机压砖平台上安装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5)内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评价针对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及SCR脱硝设施产生的氨,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引入1套小苏打干法脱硫(TA006)+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7)+ (略) 理设施(TA008)中处理后引至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后,项目骨料破碎、筛分工序、磨粉工序、物料入仓工序、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各工序配套的覆膜滤料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81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项目二期工程完成,即总体工程完成后, (略) 骨料破碎、筛分工序、磨粉工序、物料入仓工序、搅拌工序、成型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各工序配套的覆膜滤料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54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烧结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1套“小苏打干法脱硫+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SCR脱硝”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46mg/m3、SO2排放浓度为8.57mg/m3、NOx排放浓度为 点击查看>> mg/m3、氨排放浓度为2.01mg/m3,可满足《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表1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氨≤8mg/m3);同时颗粒物、SO2、NOx和氨排放浓度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 (略) )中耐火材料企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50mg/m3、氨≤8mg/m3)。

食堂油烟:评价针对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对油 (略) 理,净化后油烟通过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经计算,本项目一期工程 (略) 理后排放浓度为0.34mg/m3,排放量0.405kg/a;二期工程完成后排放浓度为0.675mg/m3,排放量0.81kg/a,均可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最低油烟净化效率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的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颚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雷蒙磨、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约为80~90dB(A)。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破碎机置于地下、风机加装消声器,生产车间西侧、南侧墙面安装隔音棉等措施后,本项目一期工程完成后, (略) 界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略) 昼、夜间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项目二期工程完成后,即总体工程建设完成后, (略) 界昼夜间噪声均能够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略) 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沉淀池底渣、成型及烧结工序产生的残次品、脱硫渣等一般固废;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渣定期清理后 (略) 综合利用。残次品作为原料破粉碎后回用于生产;脱硫渣由碳酸氢钠粉供给单位定时清运,清运后进行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脱硝催化剂5m2危废间暂存,定期交 (略) 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 (略) (略) 理。项目 (略) 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 (略) 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企业共发放调查表5份,回收有效调查表5份,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