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开展各预算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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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关于开展各预算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市教委关于开展各预算单位财务和内控

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略) 属预算单位:

近年来,按照 (略) 署要求,全市组织开展了清理资金、资金资产专项清查、“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部门决算和财务报告编审等工作中, (略) 分单位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等问题。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内控机制,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按照《 (略) 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津财发〔2022〕6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各预算单位全面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此次核查范围为市教委各预算单位。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两委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委主任荆洪阳任组长,市教委副主任仇小娟任副组长, (略) 、 (略) 、 (略) 、 (略) 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 (略) ,负责此次专项核查具体工作。

各单位 (略) 位,担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履行责任担当。人事、财务、审计、资产、采购、 (略) 门联合组成核查工作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健全单位财 (略) 控制长效机制。

三、核查内容

各单位要依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以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对照本单位制度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健全工作机制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工作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6月28日结束,主要核查2020年以来各项检查、审计反馈的问题,以及决算和财报编审中发现的问题等落实整改情况和相关制度修订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照2020年以来预算执行、直达资金、经济责任等各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开展资金资产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津教财〔2020〕 (略) )、《 (略)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津财发〔2020〕7号)和《市教委关于加强管理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津教财〔2021〕 (略) )等有关规定,对照检查本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及制度执行等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确保资金管理相关岗位人员配置,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建立出纳、会计、稽核等资金管理关键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发现不称职的要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二是树牢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重点公务支出管控,实行单位资金支付动账提醒,不定期到开户银行实地核查存款等信息,定期核对网银支付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三是规范和加强基建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

四是积 (略) 门清收财政暂付款项,全面开展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 (略) 关于全面开展市级预算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津财发〔2018〕3号)、《市教委关于全面开展预算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教委财〔2018〕 (略) )等文件规定的清理规范要求,对三年以上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消化。同时,按照《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财〔2021〕 (略) )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盘活沉淀资金,及时上缴财政。

(三)决算和财报审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照2020年度和2 (略) 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审中反映的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四)其他。对照2020年以来巡视、督查、检查等工作中反馈的财务和内控管理问题,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全面梳理现行各项管理制度,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健全资金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各单位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实填报《市级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形成本单位核查工作报告,连同《市级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一并报送市教委。

附件:市级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情况统计表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教委关于开展各预算单位财务和内控

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略) 属预算单位:

近年来,按照 (略) 署要求,全市组织开展了清理资金、资金资产专项清查、“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预算执行和经济责任专项审计、部门决算和财务报告编审等工作中, (略) 分单位仍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等问题。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内控机制,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按照《 (略) 关于开展市级预算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津财发〔2022〕6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各预算单位全面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此次核查范围为市教委各预算单位。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两委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市教委主任荆洪阳任组长,市教委副主任仇小娟任副组长, (略) 、 (略) 、 (略) 、 (略) 主要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 (略) ,负责此次专项核查具体工作。

各单位 (略) 位,担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履行责任担当。人事、财务、审计、资产、采购、 (略) 门联合组成核查工作组,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健全单位财 (略) 控制长效机制。

三、核查内容

各单位要依据会计法、预算法等法律以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对照本单位制度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健全工作机制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工作自2022年6月21日起至6月28日结束,主要核查2020年以来各项检查、审计反馈的问题,以及决算和财报编审中发现的问题等落实整改情况和相关制度修订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照2020年以来预算执行、直达资金、经济责任等各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二)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开展资金资产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津教财〔2020〕 (略) )、《 (略)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管理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津财发〔2020〕7号)和《市教委关于加强管理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津教财〔2021〕 (略) )等有关规定,对照检查本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及制度执行等情况。重点核查以下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确保资金管理相关岗位人员配置,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建立出纳、会计、稽核等资金管理关键岗位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发现不称职的要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二是树牢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重点公务支出管控,实行单位资金支付动账提醒,不定期到开户银行实地核查存款等信息,定期核对网银支付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三是规范和加强基建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

四是积 (略) 门清收财政暂付款项,全面开展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严格落实《 (略) 关于全面开展市级预算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津财发〔2018〕3号)、《市教委关于全面开展预算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津教委财〔2018〕 (略) )等文件规定的清理规范要求,对三年以上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消化。同时,按照《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财〔2021〕 (略) )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盘活沉淀资金,及时上缴财政。

(三)决算和财报审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照2020年度和2 (略) 门决算、政府财务报告编审中反映的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四)其他。对照2020年以来巡视、督查、检查等工作中反馈的财务和内控管理问题,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对核查发现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全面梳理现行各项管理制度,查漏洞、补短板、建机制,健全资金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各单位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等,如实填报《市级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于6月30日前形成本单位核查工作报告,连同《市级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一并报送市教委。

附件:市级单位财务和内控管理专项核查情况统计表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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