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6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6月16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7日 (7工作日)。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东宁市绥阳镇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牡东环建审【2022】9号 | 点击查看>> .16 |
二、审批决定全文:
牡东环建审【2022】9号
关于东宁市绥阳镇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宁市绥阳镇细 (略) :
你单位呈报的由 (略) 编制的《东宁市绥阳镇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宁市大肚川镇大肚川村。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面积为7630m2。项目新建1座生产车间,1座育菌车间,一座锅炉房,一座原料库,利用现有房屋建设一间办公室。本项目建设一条菌包生产线,年生产2000万袋菌包。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67%。
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收集进防渗沉淀池中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现场 (略) 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应加盖苫布防治扬尘产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略) 门处置。
2、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 (略) 门定期清掏;锅炉排 (略) 理废水回用于车间及锅炉房洒水降尘,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建一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烟气经 (略) 理后通过35m高的烟囱排放,满足《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定期洒水降尘、生产时封闭门窗,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4、对固体废物进行 (略) 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略) 理;锅炉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外售综合利用;锅炉产生的灰渣密封收集,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 (略) ,外售综合利用,不做长期堆存;更换下来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 (略) (略) 置;筛选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制有机肥;不合格菌包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5、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置于设备间内,建筑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等措施。 (略) ,加强绿化,特别在 (略) 界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吸声、消声作用,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2类标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五、遇市政府规划动迁及土地性质调整等情况时,本项目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 (略) 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牡丹江市东 (略)
2022年6月16日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届满。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6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7日 (7工作日)。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东宁市绥阳镇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牡东环建审【2022】9号 | 点击查看>> .16 |
二、审批决定全文:
牡东环建审【2022】9号
关于东宁市绥阳镇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宁市绥阳镇细 (略) :
你单位呈报的由 (略) 编制的《东宁市绥阳镇细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东宁市大肚川镇大肚川村。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面积为7630m2。项目新建1座生产车间,1座育菌车间,一座锅炉房,一座原料库,利用现有房屋建设一间办公室。本项目建设一条菌包生产线,年生产2000万袋菌包。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0.67%。
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收集进防渗沉淀池中回用与洒水、降尘等,不外排。施工现场 (略) 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运输水泥、砂子等过程中应加盖苫布防治扬尘产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略) 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略) 门处置。
2、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 (略) 门定期清掏;锅炉排 (略) 理废水回用于车间及锅炉房洒水降尘,不外排。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建一台6t/h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烟气经 (略) 理后通过35m高的烟囱排放,满足《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表2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定期洒水降尘、生产时封闭门窗,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4、对固体废物进行 (略) 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略) 理;锅炉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外售综合利用;锅炉产生的灰渣密封收集,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 (略) ,外售综合利用,不做长期堆存;更换下来的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 (略) (略) 置;筛选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制有机肥;不合格菌包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5、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置于设备间内,建筑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振动较大的设备采取独立基础,设置减振器,风机进出口均设软管连接等措施。 (略) ,加强绿化,特别在 (略) 界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吸声、消声作用,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表1中2类标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能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五、遇市政府规划动迁及土地性质调整等情况时,本项目应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六、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还 (略) 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牡丹江市东 (略)
2022年6月16日
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届满。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3--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东宁市人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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