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潍水英才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004300553/2022-13965
昌邑市“潍水英才卡”发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004300553/2022-13965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在昌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潍坊市《关于印发〈潍坊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通知》和《中共昌邑市委办公室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40条(试行)>的通知》(昌办发〔2022〕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昌邑市潍水英才卡(以下简称“潍水英才卡”)是集成各项人才政策服务的一种凭证。
第三条“潍水英才卡”发放管理服务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略) 、市 (略) (略) 会 (略) 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发放对象:(一)经市内单位推荐,入选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潍坊市领军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二)全职引进或在昌科技创业的A、B、C、D类人才;(三)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级重点企业负责人,市外全职引进的具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入选潍坊市、昌邑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其他经认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四)经认定的昌邑籍在外优秀人才。
第五条发放办法: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 (略) (略) 根据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公布文件和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直接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 (略) (略) 审核后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三)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 (略) (略) 组织评审通过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四)类的高层次人才, (略) 、市 (略) (略) (略) 门研究通过后颁发。第四条第(三)类、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每2年评选一次,每类每次10人左右。
第六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凭卡可 (略) 门提供的便利、优质服务:
(一)户籍办理。“潍水英才卡” 持有人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昌邑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 (略) 落户,无 (略) 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略) 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二)住房保障。“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在我市无私有住房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符合昌建发〔2021〕 (略) 文件规定的,按照此文件执行,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预约、上门绿色通道服务,并可优先发放贷款。
(三)编制管理。“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超编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四)职称评聘。“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全职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首次进行岗位评聘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评聘。
(五)薪酬管理。全职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六)配偶就业。“潍水英才卡”持有人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 (略) 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就业;暂未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每月 (略) 会平均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期限为3年。
(七)子女入学。“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的子女入托、 (略) 入学的,由居住地或 (略) 门本着听取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
(八)医疗保健。“潍水英才卡”持有人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略) 、市 (略) (略) 统一组织审核发放体检卡;凭卡 (略) 预约就诊、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的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九)社会保险。 (略) 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及其配偶、 (略) 会保险政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到昌邑市之前已 (略) 会保险的,优 (略) 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十)旅游出行。“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免费进入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 (略) 、 (略) 出行时,凭“潍水英才卡”、本人有效证件和当日当次车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十一)健身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享受 (略) 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及认定 (略) 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十二)审批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申请工商注册服务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十三)税务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 (略) 门提供预约、“一对一”个性化咨询服务,可享受纳税绿色通道服务。
2.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 (略) 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3.学成后在海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的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凭有效出入境证件、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购买国产免税汽车手续。
(十四)科研服务。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潍水英才卡”持有人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十五)金融服务。相关金融机构和外汇管理机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市内指定商业银行凭“潍水英才卡”享受绿色通道窗口、VIP客户服务权益、贷款享受利率优惠及开立账户减免费用等一系列服务。
(十六)政策宣传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市内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人才支持政策宣传活动。申报新的国家、省或市重点人才工程时,享受服务专员“一对一”政策推介和咨询服务。
第七 (略) 、市 (略) (略) 负责“潍水英才卡”的使用运行和协调指导,会 (略) 门确定服务事项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任务措施、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好服务事项。
第八条 市 (略) (略) 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潍水英才卡”的申报受理、制作发放和日常管理,综合 (略) 门和单位畅通服务通道,推进落实人才政策。
第九条 持卡人 (略) 门、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或享受相关服务时,须向受理人员出示“潍水英才卡”。
第十条“潍水英才卡”实行动态管理,持卡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职务调整、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由所在(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市 (略) (略) 同意后,收回其“潍水英才卡”,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服务和优惠。
第十一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各项待遇享有期限,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设置管理期的,管理期内享有各项待遇,无管理期的,享有待遇期限一般为四年。各项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十二条“潍水英才卡”仅限持有人按照规定在昌邑市内使用,每年需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得转借他人,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上报变更。
第十三条“潍水英才卡”遗失时,持有人应 (略) 局挂失、申请补办。
第十四条对使用虚假材料取得“潍水英才卡”的,经查实, (略) 门收回其“潍水英才卡”并予以注销,同时将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 (略) 、市 (略) (略) 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 月 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在昌创新创业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潍坊市《关于印发〈潍坊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通知》和《中共昌邑市委办公室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40条(试行)>的通知》(昌办发〔2022〕7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昌邑市潍水英才卡(以下简称“潍水英才卡”)是集成各项人才政策服务的一种凭证。
第三条“潍水英才卡”发放管理服务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略) 、市 (略) (略) 会 (略) 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发放对象:(一)经市内单位推荐,入选省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潍坊市领军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二)全职引进或在昌科技创业的A、B、C、D类人才;(三)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级重点企业负责人,市外全职引进的具有较好创新创业业绩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入选潍坊市、昌邑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以及其他经认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四)经认定的昌邑籍在外优秀人才。
第五条发放办法: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 (略) (略) 根据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公布文件和高层次人才基本信息直接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 (略) (略) 审核后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三)类的高层次人才,由市 (略) (略) 组织评审通过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颁发;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四)类的高层次人才, (略) 、市 (略) (略) (略) 门研究通过后颁发。第四条第(三)类、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每2年评选一次,每类每次10人左右。
第六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凭卡可 (略) 门提供的便利、优质服务:
(一)户籍办理。“潍水英才卡” 持有人及其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昌邑市的,可以选择在市内 (略) 落户,无 (略) 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集体户落户。 (略) 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
(二)住房保障。“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在我市无私有住房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符合昌建发〔2021〕 (略) 文件规定的,按照此文件执行,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预约、上门绿色通道服务,并可优先发放贷款。
(三)编制管理。“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人员控制总量)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超编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
(四)职称评聘。“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全职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首次进行岗位评聘时,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根据资格条件突破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使用特设岗位评聘。
(五)薪酬管理。全职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的“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经批准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的,其薪酬在管理期内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转化科研成果获得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六)配偶就业。“潍水英才卡”持有人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组织、 (略) 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就业;暂未安排的,用人单位可按照每月 (略) 会平均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期限为3年。
(七)子女入学。“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的子女入托、 (略) 入学的,由居住地或 (略) 门本着听取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予以协调安排。
(八)医疗保健。“潍水英才卡”持有人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略) 、市 (略) (略) 统一组织审核发放体检卡;凭卡 (略) 预约就诊、专员陪同、专家诊疗的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九)社会保险。 (略) 部门开辟绿色通道,为“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及其配偶、 (略) 会保险政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到昌邑市之前已 (略) 会保险的,优 (略) 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十)旅游出行。“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免费进入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 (略) 、 (略) 出行时,凭“潍水英才卡”、本人有效证件和当日当次车票,本人及一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十一)健身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享受 (略) 门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及认定 (略) 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十二)审批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申请工商注册服务时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即时审核、限时办结。
(十三)税务服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1.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 (略) 门提供预约、“一对一”个性化咨询服务,可享受纳税绿色通道服务。
2.从海外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 (略) 得税;5年内境内工资收入中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探亲费、子女教育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3.学成后在海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的留学归国高层次人才,自入境之日起1年内凭有效出入境证件、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可向海关申请办理购买国产免税汽车手续。
(十四)科研服务。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潍水英才卡”持有人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十五)金融服务。相关金融机构和外汇管理机构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绿色通道服务。高层次人才在市内指定商业银行凭“潍水英才卡”享受绿色通道窗口、VIP客户服务权益、贷款享受利率优惠及开立账户减免费用等一系列服务。
(十六)政策宣传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受邀参加市内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人才支持政策宣传活动。申报新的国家、省或市重点人才工程时,享受服务专员“一对一”政策推介和咨询服务。
第七 (略) 、市 (略) (略) 负责“潍水英才卡”的使用运行和协调指导,会 (略) 门确定服务事项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任务措施、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具体责任人,落实好服务事项。
第八条 市 (略) (略) 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潍水英才卡”的申报受理、制作发放和日常管理,综合 (略) 门和单位畅通服务通道,推进落实人才政策。
第九条 持卡人 (略) 门、窗口办理相关业务或享受相关服务时,须向受理人员出示“潍水英才卡”。
第十条“潍水英才卡”实行动态管理,持卡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职务调整、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的,由所在(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市 (略) (略) 同意后,收回其“潍水英才卡”,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服务和优惠。
第十一条“潍水英才卡”持有人各项待遇享有期限,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设置管理期的,管理期内享有各项待遇,无管理期的,享有待遇期限一般为四年。各项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
第十二条“潍水英才卡”仅限持有人按照规定在昌邑市内使用,每年需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得转借他人,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及时上报变更。
第十三条“潍水英才卡”遗失时,持有人应 (略) 局挂失、申请补办。
第十四条对使用虚假材料取得“潍水英才卡”的,经查实, (略) 门收回其“潍水英才卡”并予以注销,同时将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 (略) 、市 (略) (略) 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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