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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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zzeqian@ 点击查看>>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双辽市泉眼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吉林省双辽市新开河支流泉眼河双辽市卧虎镇人民政府吉林省林昌 (略) 本项目选址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不包含河道清淤,仅在泉眼河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护坡。本项目建设生态护坡 点击查看>> km,生态缓冲带 点击查看>> km。本项目生态护坡、生态缓冲带均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为1100m2。1.废气方面,通过运输车辆、堆场均采用苫布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物料装卸时及时喷淋洒水进行抑尘;大风天时,对 (略) 浇洒抑尘。
2.废水方面,车辆轮胎冲洗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居民家防渗旱厕。
3.噪声方面, (略) 施工场地采取低噪声设备,原料运输车辆采取降低车速、在途经环境敏感点时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并避开午间休息时段施工。
4.固废方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弃渣及时清理,暂存在施工场内,污泥产生于沉淀池内,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将以上固体废物送至政府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于施工场内垃圾桶中, (略) 门定期清运。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双辽市泉眼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吉林省双辽市新开河支流泉眼河双辽市卧虎镇人民政府吉林省林昌 (略) 本项目选址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不包含河道清淤,仅在泉眼河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护坡。本项目建设生态护坡 点击查看>> km,生态缓冲带 点击查看>> km。本项目生态护坡、生态缓冲带均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为1100m2。1.废气方面,通过运输车辆、堆场均采用苫布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物料装卸时及时喷淋洒水进行抑尘;大风天时,对 (略) 浇洒抑尘。
2.废水方面,车辆轮胎冲洗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居民家防渗旱厕。
3.噪声方面, (略) 施工场地采取低噪声设备,原料运输车辆采取降低车速、在途经环境敏感点时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并避开午间休息时段施工。
4.固废方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弃渣及时清理,暂存在施工场内,污泥产生于沉淀池内,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将以上固体废物送至政府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于施工场内垃圾桶中, (略) 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 点击查看>> (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zzeqian@ 点击查看>>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双辽市泉眼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吉林省双辽市新开河支流泉眼河双辽市卧虎镇人民政府吉林省林昌 (略) 本项目选址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不包含河道清淤,仅在泉眼河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护坡。本项目建设生态护坡 点击查看>> km,生态缓冲带 点击查看>> km。本项目生态护坡、生态缓冲带均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为1100m2。1.废气方面,通过运输车辆、堆场均采用苫布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物料装卸时及时喷淋洒水进行抑尘;大风天时,对 (略) 浇洒抑尘。
2.废水方面,车辆轮胎冲洗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居民家防渗旱厕。
3.噪声方面, (略) 施工场地采取低噪声设备,原料运输车辆采取降低车速、在途经环境敏感点时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并避开午间休息时段施工。
4.固废方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弃渣及时清理,暂存在施工场内,污泥产生于沉淀池内,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将以上固体废物送至政府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于施工场内垃圾桶中, (略) 门定期清运。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双辽市泉眼河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吉林省双辽市新开河支流泉眼河双辽市卧虎镇人民政府吉林省林昌 (略) 本项目选址不在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本项目不包含河道清淤,仅在泉眼河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及生态护坡。本项目建设生态护坡 点击查看>> km,生态缓冲带 点击查看>> km。本项目生态护坡、生态缓冲带均为河道管理范围内用地,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为1100m2。1.废气方面,通过运输车辆、堆场均采用苫布遮盖并定期洒水抑尘;物料装卸时及时喷淋洒水进行抑尘;大风天时,对 (略) 浇洒抑尘。
2.废水方面,车辆轮胎冲洗废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居民家防渗旱厕。
3.噪声方面, (略) 施工场地采取低噪声设备,原料运输车辆采取降低车速、在途经环境敏感点时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并避开午间休息时段施工。
4.固废方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弃渣及时清理,暂存在施工场内,污泥产生于沉淀池内,待工程施工结束后,将以上固体废物送至政府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于施工场内垃圾桶中, (略) 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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